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采购标的的服务范围为锡林浩特热电公司保卫服务、锡林郭勒胜利矿业有限公司保卫服务。具体如下:
2.1锡林浩特热电公司保卫服务范围
2.1.1锡林浩特热电公司2×300MW机组和2×350MW共4台机组消防系统包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广播、消防电话、气体灭火系统、电气漏电报警系统、燃气报警及水喷淋、消火栓、防排烟、防火门和防火卷帘等联动设备。消防集控室位于#3#4号机组13.6米,可实现对消防系统的监控、管理、控制、联动。消防集控室专人值守及相关消防服务项目包括锡林浩特热电公司日常消防设施巡检、消防隐患排查、动火监护、灭火应急救援等消防服务工作。
2.1.2根据公安机关治安管理的范围、企业保卫组织的职责和社会治安防范责任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采购人的实际情况,保卫服务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公司(生产区域、办公区、生活区、辅助区:南热源厂、供热大厅)的门岗管理、内部治安秩序管理、服务区内的道路交通管理、范围巡逻和以及治安护卫和警戒、防范内部违法犯罪案件的预防和查处、治安事故的预防、协助附属区域治安交通隐患查处、治安监控系统管理、无偿紧急救助服务、公司内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其他临时交办事项等。
2.2锡林郭勒胜利矿业有限公司保卫服务范围
办公楼1栋、矿区15.57平方公里,门卫室3个、辅助区域为北热源厂门卫1个,锡林浩特市内生活区门卫1个。
2.3计划服务期限:
2.3.1.锡林浩特热电公司保卫服务项目服务期限为2024年1月7日开始,至2024年12月31日结束。
2.3.2.锡林郭勒胜利矿业有限公司保卫服务项目服务期限为2023年11月1日开始,至2024年12月31日结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具有省级公安部门(及以上)颁发《保安服务许可证》。
3.2.2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至少一项安保服务项目的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符合本采购要求的业绩合同原件扫描件及对应的发票扫描件(或由业主出具的业绩证明),必须包含服务范围、合同签订时间、甲乙方盖章页,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为无效证明文件。
3.2.3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员上岗证或人社部门颁发的保安员职业资格证(须提供扫描件),以及在本单位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6个月缴纳社会保险(需提供相关证明)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9月14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09月20日17时00分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