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标段名称: 2 号炉低温省煤器升级改造。
2.3 建设地点:广东省潮州市饶平县。
2.4 机组容量: 2 号炉(630MW 超临界机组)。
2.5 计划工期:2 号炉低温省煤器升级改造计划于 2024 年 1 月在 2 号机组 B 级检修期间实施。工期 40 日历天,停机具体时间采购人另行通知,工期确保不影响 2 号机组启动。
2.6 招标范围:本次改造采用总承包(EPC)方式。本工程工作范围包括低温省煤 器通道下方支撑设计、核算、安装;新低温省煤器的设计、制造、供货、包装、运输、 安装、烟道流场优化、冷热态试验、系统调试、性能及试验、施工全过程安全管理, 还 包含附属设备检修、安装施工工作, 在总体安装结束后的试运行、消缺、配合、进行方 案优化工作和最终交付生产等(即从管材准备、备件制作、施工准备、施工材料验收、项目施工、直到项目竣工验收过程中涵盖的所有工作)。
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应为具有履约能力和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近三年每年净资产大于 0。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 核, 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 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 所涉及的事项, 接受社会监督, 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 A级锅炉部件制造许可证或 A 级锅炉制造许可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近 5 年内(2018 年 9 月至投标截止日) 2 台及以上 600MW 及以上机组锅炉低温省煤器(或烟气换热器或深度冷却器)供货和安装业绩(提供合同业绩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
3.2.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4 其他特殊要求:无。
3.2.5 为进一步严格供应商管理, 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规范投标行为, 现公布常见不良行为(见附件 1:供应商常见不良行为告知函)。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3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4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 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 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加盖电子单位公章
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2023 年 9 月 18 日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 17 时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