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项目备案证中项目名称为“桑力太阳能3.5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国信 滨海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2.89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江苏星火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2.91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盐城市晟成链传动有限公司250K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新岛机械5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中力齿轮8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滨海公司分布式光伏项目20.36MW(直流侧)。
2.2 计划工期:2023年10月30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具体工期以合同签订工期为准,开工时间以监理人下达的开工通知为准。
2.3 招标范围:滨海公司20.4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光伏发电场、进场(站)道路EPC总承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设计、采购、施工、调试、服务(含专项验收工作、各类协调工作等)等。EPC总承包工程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设计:包含光伏发电场所有施工图纸设计、竣工图设计等全过程的所有设计及服务工作。所有设计方案实施前应经招标人审查确认,并满足公司相关文件及审查要求。
(2)采购:除甲供设备和材料(详见专用合同条款附件二)外的所有设备和材料的采购、 监造、催交、运输、接卸、二次倒运、保管、资料移交,也包括甲供设备和材料接卸、二次倒运、 保管、资料移交。为保证设备性能和质量,投标人采购的主要设备和材料须在招标人提供的供应商短名单中选择,且不得是大唐集团公司不良供应商名录企业生产。
(3)施工:包含光伏发电场所有施工内容及配套设施(含场区改造修整、消防设施),也 包含为落实消防、安全设施等相关专题及行政批复文件要求实施的项目。施工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施工用电和用水等临建设施,光伏组件、支架、汇流箱、逆变器、箱变基础、电子围栏、红外线视频全覆盖监控系统及安装工程,接地工程,道路工程,集电线路工程等。
(4)调试:项目调试、试验(含特殊试验、一次调频试验、电网要求并网试验等)及检查测试(含组件安装前性能测试和验收检测)、系统调试、整套试运和检修、消缺维护费用。所有场站设备接入大数据集控中心,区域运维中心,江苏公司生产管控中心等,包含接入集控中心的调试。
(5)服务(包括项目备案、接入系统设计的审批、环评、前期专题、竣工及专项验收工作、各类协调工作等):
1.手续方面:招标人只负责签订融资协议或意向书、光伏场区屋顶租赁协议;
2.投标人负责以招标人名义办理并网协议、供电合同、购售电合同、发电许可证、调度及供 电手续办理;第三方机构施工图审查、工程报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注册证书(验收)、电 力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备案登记表、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应急预案(编 制、评审、备案)、施工所需临时用水及永久性生活用水、用电、中断道路交通等许可和批准以 及其他相关所有手续办理的工作(包括前期专题报告编制并取得最终批复或备案手续);人身意 外伤害险、施工设备险、工伤保险等(除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手续办理。
3.验收方面:投标人负责包含环保、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消防、劳动安全和职业卫生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专项验收、档案竣工移交、验收和竣工验收。
4.招标人只负责光伏区域的租地费用,投标人应负责配合完成土地测量丈量工作。此外所有的协调、赔付(包含但不限于:税费以及其他补偿费)均包含在投标人范围内。
5.投标人负责项目并网、试运、移交、质保、培训、后评估、审计配合工作以及其他相关联的各项工作。
6.本工程作为EPC总承包工程,投标总价是投标人全面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项目的所有责任和风险(含工程实施过程中的疫情防控措施)的固定总价。
7.项目须通过江苏发电有限公司批复开工后,EPC总承包合同方可生效。
8.EPC总承包招标采购完成一年合同未生效,需重新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5年须具有2个及以上20MW(或MWp) 及以上已投运的光伏工程的EPC总承包业绩(业绩证明至少提供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主要内 容页、投运证明或验收证明等竣(完)工类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无效业绩。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
3.3投标人应具备承装五级和承试五级电力设施许可证,满足《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36 号)相关要求。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可为施工企业或者设计单位,联合体数量不超过两家;法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 应的资质和业绩,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方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 标。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须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 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协议书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或加 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1)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单位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 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承装五级和承试五级电力设施许可证,满足《承装(修、试)电 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36 号)相关要求,且具 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5年须具有2个及以上20MW(或MWp)级及以上已投运的光伏工程施 工总承包业绩(业绩证明至少提供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主要内容页、投运证明或验收证明等竣(完)工类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无效业绩。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
(2)联合体成员中设计单位须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近5年须具有2个及 以上20MW(或MWp)级及以上已投运的光伏工程设计业绩(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 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联合体业绩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5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满足建办市〔2021〕4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一级建造 师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象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 无效;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期限的电子证书无效),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证),在本合同实施阶段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拟派项目经理至少担任1 个及以上20MW(或MWp)及以上已投运的光伏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的项目经理业绩(业绩证明至 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材料、竣(完)工类证明材料等,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及本项目与拟派项目经理的关联性文件等)。
3.6财务要求:近三年每年净资产大于0(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满足);
3.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7.2 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7.3 按照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8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9月18日至2023年9月28日17:00时购买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手 机: 18701298819, ;
电力公众微信号:18701298819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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