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项目资金来源:本项目资金已落实。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五凌电力 110-220kV 主设备交流耐压及局放测量研究与应用项目是针对五 凌电力有限公司 110kV-220kV 电压等级主变压器、GIS、电力电缆结构特点与运 行情况开展的绝缘性能检测评估与技术应用研究项目。项目现场应用场所为五凌 电力所属发电厂, 主要集中在湖南省、贵州等省, 由水力、风力、光伏发电厂组 成。
项目主要是根据五凌公司 110kV-220kV 主设备技术参数研制一套耐压及局 放测量通用综合试验装置, 为开展其绝缘性能评估与试验应用创造硬件条件。再 通过现场应用的方式完成主设备绝缘性能监测、故障识别、缺陷分析与局放测量 等方面的技术研究, 为后续主设备的状态评估, 运维检修, 安全运行提供技术支 撑与决策依据。
2.2 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五凌电力 110-220kV 主设备交流耐压及局放测量研究与应用项目主要由试 验装置设计与制造、现场测量与应用、数据分析与处理等几方面构成。本招标项 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试验装置整体设计与设备制造;
(二)现场安防装置研制;
(三)试验技术研究与应用;
(四)功能集成开发;
(五)技术服务;
详见第七章技术标准与要求。
2.3 计划工期
本项目计划工期为自合同签订起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止(进度要求详见第 七章技术标准与要求第 5 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法人资格: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 资格或是具有科研能力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
3.2 资质条件:
3.2.1 投标人若为企业,经营范围应包含高压试验设备制造/研发或高压电 气设备开发/生产内容;投标人若为高等院校,应设有电气工程类的专业学科; 投标人若为科研院所,应具备从事电力科学研究的能力。
3.2.2 若为高等院校应具有电气工程专业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 若为科研院 所应设有博士后流动站。
3.2.3 投标人若为企业应具有生产投标产品主要部分:试验变压器、高压电 抗器、变频电源其中至少两项所需的生产场地、设备与检测装置的能力(必须提 供房产证明、主要设备购置证明与生产环境照片)。
3.3 业绩要求:企业类投标人近 3 年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类似的业绩且至少包 含 1 项 220kV 及以上电压等级倍频感应耐压试验装置生产、销售业绩(必须提供 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扫描件), 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类投标人近 3 年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类似的研究项目并提供研 究成果省级及以上获奖证明)。
3.4 财务状况
3.4.1 投标人近 3 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 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项目施工 需要。
3.4.2 投标人应提交最近 3 个会计年度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 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并按要求填 写《投标单位主要财务指标表》(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格式文件)。
3.5 项目经理
3.5.1 必须与投标人签定正式劳动合同 3 年以上(必须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
机构盖章的社保证明,否则不予采纳)。
3.5.2 应有 3 个以上类似项目管理经历, 近 3 年内负责过相同或类似的项目 (要求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
3.6 主要技术人员:主要技术人员不少于 10 人,应具备相应资格,并至少 有 1 个及以上相同或类似项目经验。
3.7 质量保证和控制:能采取有效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确保项目设
计、生产质量。
3.8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9 其他
3.9.1 投标人应无行贿犯罪记录。
3.9.2 投标人应无合同履行方面的不良记录, 无不良诉讼记录, 无在招标投 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3.9.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或单位;
(2) 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 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 在国家权威机构或部门信息管理平台【《人民法院公告网》、《中国执行 信息公开网》等】被曝光为失信执行人或存在严重不良行为的单位;
(4)被责令停业的、或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7)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0) 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 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1)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 失信企业名单;
(12)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或
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3)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 罪行为的;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3 年 09 月 19 日至 2023 年 09 月 26 日(北京时间)。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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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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