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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德州丁庄水库光伏发电项目一、二期工程 基建尾工项目招标公告

2023-09-2010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德州市

1. 招标条件
本山东德州丁庄水库光伏发电项目一、二期工程基建尾工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东省,德州市。

2.2 规 模: 德州丁庄水库200MW光伏发电项目工程(一期光伏)和德州丁庄水库光伏发电项目二期工程站址均位于德州市陵城区西部丁庄镇丁庄水库。丁庄水库为德州电厂供水专用自备水库,目前一二期光伏发电项目已投产发电。虽然项目已投产发电,但仍有部分尾工项目还未实施,主要包括附属用房的建设;为提升央企形象,展示新能源基地风貌所需的绿化及大门、警卫室的建设;为进一步提高安全巡检质量,保障全视野方阵监控增设安全观察平台的建设等。另外由于项目实施过程中工程重车坝体行驶、电缆穿坝等工作,造成水库坝顶道路大面积损坏、部分坝体强度降低及库区边坡绿植破坏,故需要对坝顶道路、坝体及绿化进行综合治理。该项目需对以上工作进行完善和治理。

2.3 标段划分: 山东德州丁庄水库光伏发电项目一、二期工程基建尾工项目。

2.4 施工地点: 山东省,德州市陵城区西部。

2.5 计划工期: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天。(库区道路修复工作需招标人另行通知后实施,自通知后30日完成)。

2.6 招标范围: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6.1德州丁庄水库200MW光伏发电项目(一期光伏)基建尾工:光伏场区坝体加固及土质边坡绿化、大门修建、瞭望塔及安全观察平台修建、附属用房建设。

2.6.2德州丁庄水库光伏发电项目二期工程基建尾工:坝体绿化、库区道路修复。

2.6.3质量目标:工程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行业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满足集团公司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有关规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已换证或新领证的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已换证或新领证的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沥青道路施工、绿化工程施工和面积不小于1000平米建筑施工完工业绩(各不少于1项),须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工程范围、签字盖章页,及能说明已完工的竣工验收报告等证明文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或者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项目经理需提交单位所在地社保证明,以上涉及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

3.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9月20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09月25日17时00分止。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刘静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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