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2023-2025年化学清洗系统施工工程框架协议招标招标公告
2023-09-2000
项目所在地区:全国
1. 招标条件
本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2023-2025年化学清洗系统施工工程框架协议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全国
2.2 规 模: /
2.3 标段划分: 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2023-2025年化学清洗系统施工工程框架协议招标
2.4 施工地点: 各发电厂化学清洗项目现场
2.5 计划工期: 满足甲方要求
2.6 招标范围:2023-2025年化学清洗系统施工,预估数量为100台锅炉,清洗系统包括炉本体化学清洗系统、过/再热器化学清洗系统、再热器化学清洗系统、低温过/再热器化学清洗系统、凝汽器化学清洗系统、换热器化学清洗系统等。
本次招标为框架协议采购,框架协议有效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约定期限内的采购数量为预测数量,而非承诺。以该期间实际订单需求数量为准。投标人承诺了解采购数量可能存在此类变化并同意接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①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②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③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质量事故或安全事故,并提供证明文件;
④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⑤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⑥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1项火电机组锅炉化学清洗系统施工业绩,或火电机组锅炉相关设备安装(或检修)业绩,业绩须附合同扫描件(合同首页、能反映施工内容、盖章页等),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4)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取得建设部颁发的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
(5)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9月20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09月25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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