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电力大武口热电有限公司输煤系统智能监控技术研究与应用服务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大武口热电有限公司装机容量2×330MW供热机组,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大武口区,距银川81公里,距大武口市区2.5公里。电厂于2008年10月工程开工建设,至2010年11月工程全部建成投产,至今已运营10年。现有视频监控系统多数为模拟式,其本身清晰度不高,受输煤粉尘、光线、电磁干扰等外界因素环境影响,监控画面模糊不清。近年来输煤系统频发人员监控不到位而导致的安全事件,造成经济损失和设备故障的同时,给能源保供带来极大隐患。现有监控仅作为录制视频图像信息使用,无法提供视频智能分析服务,不能发挥视频监控应有的实时性和主动性。为了能够实时分析、研判监控对象,并在异常事件发生时,及时发出报警提示、预警,视频监控的“智能化”显得尤为重要。
本项目拟通过对视频监控、分析服务器、综合管控平台进行合理、有效的利用,搭配AI分布式计算技术、算法训练、多算法融合等新兴技术,实现视频监控智能化改造;完成1套挂轨式巡检机器人系统部署,在末级皮带完成基于AI分布式计算技术的多算法融合系统部署(1套),涵盖跑偏、异物、堵煤、电机温震、人员闯入、安全帽佩戴等算法;在燃运区完成60套模拟视频监控到数字视频监控系统升级。通过如上方式完成输煤系统智能预警功能,以技术推动企业安全管理提升,并且降低粉尘对人员的伤害,提高企业职业健康水平。为了能够实时分析、研判监控对象,并在异常事件发生时,及时发出报警提示。通过本项目,树立很好的标杆作用,为今后智能安全监控系统建设打下坚实基础。通过该项目的建设,可完善热电生产现场的实时24小时在线智能监管。新建平台具备视频推送功能,按照集团公司和宁夏电力公司将大武口公司生产系统视频监控画面推送至集团公司和宁夏电力公司视频对接平台中,推送的画面具备分类管理(燃料管理、重点生产区域等),新建视频监控系统网络与办公网络连接时,中间须安装专用防火墙进行隔离,禁止跨区域直连。若发现风险终端,交换机与防火墙可通过联动对风险终端MAC地址进行封堵,从而保障监控网与办公网的安全运行。生产视频监控系统须具备办公网络可随时调取生产监控系统监控画面的功能。
2.1.2招标范围:本次项目基本要求是在:输煤廊道上建立一套轨道式工业AI巡检机器人。该机器人可实现:自主巡检及实时监控,搭配输煤皮带防跑偏和防撕裂感应装置,实现输煤栈道的视觉智能化巡检,达到输煤皮带跑偏及撕裂的预警功能,且该AI机器人还应具备:自主巡航测温,输煤栈道的环境监测及震动监测,无线远传数据,巡检数据计算后,搭配防火墙及数据审计服务器自主进行反馈等基本功能;新增防爆网络视频监控设备80套,通过架设光纤网络,部署视频汇聚箱,设计千兆网络数据交换设备,将摄像机图像稳定传送到集控室,并在集控室中安装1套独立LCD拼接屏显示系统,系统包括12块LCD显示单元,1台超高清解码器,视频监控系统具有存储功能,窗口图像调用方便,所有设备的电源需考虑供电稳定性要求,方便集控室人员可以实时在线查看生产现场运行情况。投标人负责拆除原视频监控系统故障的拼接屏和硬盘录像机,拆除费用由投标人负责;此外,原有可利旧的60余个数字摄像头需要接入到本次视频监控系统,所涉及的二次开发,调试、接入、存储等费用由投标人负责;投标人负责提供2台220AV交流双电源切换装置确保公司视频监控系统不会因为单路失电造成整个监控系统停电失控,投标人负责新电源切换装置的供货、安装、接线、标识标牌的恢复及调试等所有工作(包括安装、接线中所有附件及材料的供货),并且供货时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并加盖设备厂商公章,并且附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否则,招标人一概视为不合格产品,不予接收。
本次采购需与原监控设备海康威视兼容,保证原有投资设备正常使用。
项目实施范围包括:系统的设计(含设备软硬件性能设计、系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工程的全部设计工作)、供货、运输、现场开箱验收、安装、调试、性能检定及验收、保修、技术服务、人员培训、所有必要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等。投标方需按智能化整套系统的设计提供设备的选型、供货及安装调试、应用软件开发、与现有输煤程控系统接口整合及相关技术服务。此项目完成后,必须包含如下科研成果:申请发明专利1项,软著1项,论文2篇。
2.1.3服务期限: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至完成终验为止。具体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总工期控制在6个月内)。
2.1.4项目地点:大武口热电有限公司热电分公司。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视频监控系统设备的供货或安装或改造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9-21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9-27 17: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