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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莲都区万亩千兆光伏项目一期264MWp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3-09-2150

1.招标条件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浙江省


2.2 招标范围

 

招标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交货期/工期要

招标文件 价格(元)

 

 

 

 

 

 

 

 

 

 

 

 

 

 

 

 

 

 

 

 

 

 

 

 

 

 

 

 

 

16-1 丽水市莲 都区万亩千兆 光伏项目一期 264MWp 工 程 EPC 总承包

1. 丽水市莲都区万亩千兆光伏项目一期 264MWp 工程 EPC 总承包(其中包括 234MWp 接入 110kV 升压站,剩余分布式地面光伏就近接入 10kV 或者 0.4kv 配网),包括光伏场区、集 电线路、场区间的道路(进入升压站部分应满足主变运输要求)、110kV 升压站及综合楼、 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设施等, 送出工程分界点为 110kV 升压站出线构架处或 10kV 及 0.4kV 出线构架处。

包括但不限于:

1. 并网电站的设计、设备采购(光伏组件甲定乙购)、清表及植被移除、建安施工、储能 部分满足电网及政府对于项目配置储能的要求、集电线路的政策处理及费用、配合设计单 位开展设计工作、建设期技术监督、全站调试及检查、取得电能质量报告、光功率预测系 统、消防系统、汇集线路工程所需设备、整站建模、 72 小时试运行(含并网和验收各种证 照手续办理、调度协议、网络安全协议和高压供电合同、购售电合同、“四证一书”及电 力业务许可的办理,并承担此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信息接入电网调度、信息接入杭 州生产运营中心、信息接入集团公司产业数据中台、信息办理集团公司出口归集业务、地 面分布式光伏接入天枢云、全范围视频监视及光伏监控系统(部分含红外及声控报警)、 视频监控接入杭州生产运营中心、消缺、配合性能试验、按照公司要求配置 永久标识标牌、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外部关系协调、等保测评测试、系统效率检 测,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质监(含质检验收)、消防调试验收备案、环评 验收、水保验收、并网验收、网安验收、移交生产验收、竣工验收、档案验收、达标投产 验收、农业验收、安全及消防施设施、环保设施和职业健康三同时、功率及频率调节和电 能质量测试(如有)等),同时也包括所有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 技术资料的提供并最终按标准投产移交等全过程的承包。                            2.投标人应按照当地水务部门的要求做好厂区周围的防洪工程(如需) ,满足当地水务部 门的要求。

3.投标人负责项目土地流转, 用地手续办理, 前期支持性文件的办理, 包括但不限于光伏 场区的社会稳定性评估报告批复、环境影响评估报告批复、水土保持批复意见、军事部门 意见(如需)、职业健康管理体系、安全预评价及验收、压覆矿批复意见(如需)、文物保 护部门批复意见等项目所需要的全部合规手续及费用;升压站的自然资源规划局意见、土 地预审意见、规划选址意见、地质灾害评估、防洪影响评价、压覆矿批复意见、文物保护 部门批复意见等项目所需要的全部合规手续及费用;光伏场区至升压站集电线路的全部合 规手续及费用。

 

 

 

 

 

 

 

 

 

 

 

计划 2023 年 10 月 30 日前开工, 2024 年 5 月 31 日 前 具 备 并 网 条件, 容量不小 于 50MWp;2024 年 10 月 30 日 前 实 现 全 容 量 并网。

 

 

 

 

 

 

 

 

 

 

 

 

 

 

 

1000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 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经营状况良好;

(4)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7) 对于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纳入 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实行一票否决制;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专项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若投标人为设计单位:必须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定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施工拟分包人必须具 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定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若投标人为施工单位:必须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定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 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拟分包人必须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定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2) 业绩要求:近五年已完成地面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总装机容量不少于 200MWp,且 最少完成 1 个电压等级达到 110kV 及以上的地面光伏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需提供 合同或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或并网证明等证明材料);

(3) 人员要求:项目经理需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 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 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具有近五年内完成至少 1 个电压等级达到 110kV 及以上的光伏发电项目 施工的项目负责人经历(要求证明材料中体现姓名,如项目委任书等有效材料);

(4)近 18 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3 年 9 月 20 日至 2023 年 9 月 27 日全天。

热线服务:上午 8:30~11:30,下午 13:30~18:00 (法定节日除外)。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刘静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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