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宝能源内蒙古大雁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三煤矿270万吨/年取水许可证办理项目招标公告
2023-09-213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雁宝能源内蒙古大雁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三煤矿270万吨/年取水许可证办理项目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内蒙古大雁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三煤矿,行政区隶属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自治旗,设计生产能力3Mt/a。井田东西平均长7.37km,南北平均宽3.87km,面积28.54km2。矿井于1994年12月正式开工建设,2005年12月一期工程投入联合试运转,2007年正式投入生产。鄂温克旗水利局于2022年3月下发取水许可证,水源类型为地下水和自来水,取水方式为水泵抽取,核定地下水取水量为25.54万立方米/年,自来水取水量5.96万立方米/年,取水用途为工业、生活。
现第三煤矿生产能力由2.1Mt/a核增到2.7Mt/a,根据《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第六条“项目单位应当委托有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的单位对其建设项目进行水资源论证,经水利部松辽水利委员会认定通过后的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将作为申请取水许可证的技术依据”。
本项目主要范围为:(1)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编制、组织有关专家和单位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等取水申请所需工作。(2)编制取水工程(设施)建设与运行报告,并通过审查。(3)2023年11月15日前协助采购人取得取水许可证。
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3 年 11 月15 日。
服务地点:内蒙古呼伦贝尔鄂温克族自治旗大雁镇第三煤矿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省部级或流域级水资源论证项目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项目组成员(含项目负责人)不少于6人,至少4名成员具有水利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9-21 16: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9-27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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