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贵阳振兴铝镁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新疆和盛硅业车底炉项目-车底炉搅拌风机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贵阳振兴铝镁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贵阳振兴铝镁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新疆和盛硅业车底炉项目-车底炉搅拌风机采购
2.1项目名称: 贵阳振兴铝镁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新疆和盛硅业车底炉项目-车底炉搅拌风机采购
2.2项目类型:货物
2.3项目概况:贵阳振兴铝镁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新疆和盛硅业车底炉项目采购车底炉搅拌风机12套。
2.4项目地点:新疆乌鲁木齐甘泉堡(合盛产业园)
2.5招标范围:车底炉搅拌风机12套,具体参数根据招标技术要求执行。
2.6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6个月内,具体交货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7交付地点:国内指定关口车板交货,具体交货地点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贵阳振兴铝镁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新疆和盛硅业车底炉项目-车底炉搅拌风机采购
资格项目 |
资格要求 |
资质要求 |
1.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独立履行合同。(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相关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2. 投标人应具有标的物的制造或销售及指导安装能力,必须是本次招标主要设备的专业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须提供相关制造或授权证明文件扫描件; |
财务要求 |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须提供近2021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机构审计或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或财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财务报告)。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2019年至今具有不少于1个类似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或验收证明扫描件,以签署日期为准。 |
信誉要求 |
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环境、安全事故,并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 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
知识产权要求 |
供应商所提供的设备、以及设备制造所使用的专利技术或专有技术、商标、外观、或其他知识产权成果等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
其他要求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3-09-21 12:00:00至2023-09-27 16:00:0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