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大理州龙勤综合服务有限公司餐饮服务供应商入围项目。
2.3招标内容:大理州龙勤综合服务有限公司餐饮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2.4入围合作期限:自入围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若入围单位在服务过程中达不到招标人要求,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入围合同。
2.5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6服务质量:符合国家、行业现行质量验收标准,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
2.7入围家数要求:本次招标采用合格供应商入围的形式进行采购,在所有合格的投标人中选择5家合格供应商作为入围供应商,前3家为入围单位,其余2家为入围备选单位,若入围单位达不到招标人的要求时,招标人有权与备选入围单位签订合同。
2.8★其他要求:投标人必须自行提供服务,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转包、转租等向第三方转让情形。
2.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10标段划分:本项目仅为1个合同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完成本项目服务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3食堂从业人员须持有健康证,厨师持有厨师证,并承诺主动接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以上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相关承诺提供承诺函原件,健康证需在有效期以内);
3.4餐饮团队中须有清真餐饮厨师,拟派的清真餐饮厨师主厨为回族,加工的食品必须符合回族饮食特点。
3.5业绩要求:投标人至少具有一项2020年至今的餐饮服务业绩,须提供证明材料;
3.6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包括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且无亏损情况存;
3.7投标人在 “信用中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查询截图);
3.8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及在卫生监督部门无食品卫生事故记录(提供承诺函);
3.9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自行承诺);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9月21日至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