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立项情况:已完成
项目资金来源:业主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辽宁省朝阳市朝阳县。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光伏过街天桥一座,光伏长廊一项,乡村智慧能源 2 个。
工期要求: 本工程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通知的开工日期为准,计划 2023 年 11 月 25 日竣工。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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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要求 |
招标信息服 务费(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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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县全域综合智慧能源应用示范项目之综合智慧能源光伏过街天桥、光伏长廊、乡村综合智慧能源建筑安装施工 |
光伏过街天桥、 光伏长廊、乡村 综合智慧能源 |
通知开工时间-计划 11 月 25 日 完工。 |
1000 |
注: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第二卷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1 |
朝阳县全域综 合智慧能源应用示范项目之综合智慧能源光伏过街天桥、光伏长廊、乡村综合智慧能源建筑安装施工 |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和钢结构专业承包 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信誉、财务要求: 1) 投标人信誉良好, 经营状况良好,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 财产被接 管、冻结,破产状态;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 5 年(2018 年 9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具有至少 2 个相同或类 似项目业绩(业绩材料应包含合同首页、技术参数页/施工范围页、签字盖 章页等证明文件)。 4、项目经理资格: 1)须为投标人在编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 格证书(B 证),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管理经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项目安全管理人员提供有效的安全资格证书。 5、其他要求: 1)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 书; 2)近 36 个月不存在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未被列为承包商安全管理“黑名单 ”; 3)投标人在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 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况; 4)投标人与招标人不存在现实的或潜在的利益冲突;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独立法人企业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的,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6)对于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 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 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 ”管理的供应商, 实 行一票否决制。 7)本项目共计 1 个标段。 6、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3 年 9 月 22 日至 2023 年 9 月 28 日 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