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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类】中国电建水电五局白沟河治理工程(高碑店段)施工第四标段项目砂石料采购项目询价

2023-09-2200

第一章      询比价公告

询价编号:POWERCHINA-0105-230275

1、采购条件

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 (以下简称“询价人”)以公开询比价方式为白沟河治理工程(高碑店段)施工第四标段项目采购砂石料一批,采购物资拟使用建设资金用于本次采购后所签订合同的货款支付。

2、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目名称为白沟河治理工程(高碑店段)施工第四标段,起自张贲营村北,南至东马营村东北,治理长度约16.52km,白沟河右堤(R16+463~R32+983)段堤防的加高加固工程、主槽疏浚工程、险工段处理、退洪口工程、十里铺泵站工程、道路工程、绿化工程、岸坡防护工程、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等。合同总工期:306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3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2月31日。

2.2采购范围: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 白沟河治理工程(高碑店段)施工第四标段项目所需砂石料

2.3.采购数量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用途

1

粗砂

0-5mm

20000

堤内连接路保护层

2

砂砾石

粗砂(0.5~2mm)约30%、碎石(5~20mm)约70%混合料组成,级配良好

58000

格宾石笼垫层

说明:本次询价数量仅为估算量,中标后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发货,分批次发货,数量以项目实际需求为准,中标人不得因此向采购人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2.4交货时间:预计2023年10月至11月,随工程进度分批供应,以实际订单交货时间为准。供方须在收到通知后3天内交货。实际供货时间可能与交货时间存在差异,中标供应商不得因此向采购人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2.5交货

2.6.质量技术要求:

2.6.1 粗砂

按照《GB/T 14684-2011建设用砂》有关规定,本次采购用砂根据细度模数为中粗砂,粗砂应颗粒级配均匀、含水率适中,不得掺杂垃圾、砖块、杂草等杂物,级配类别、含泥量、泥块含量、有害物质等参数需达到II类及以上标准;

2.6.2 砂砾石

1、砂砾石中粗砂、碎石各项检测指标必须满足相应的现行行业规范及标准要求。

2、石料应符合《GB/T 14685-2011建筑用卵石和碎石》的有关规定,粗砂应符合《GB/T 14684-2011建设用砂》的有关规定,同时应满足设计要求。

设计要求:粗砂(0.5~2mm)约30%、碎石(5~20mm)约70%混合料组成,级配良好。

 (1)石料

所用碎石为II类石料及以上;

碎石粒径介于5~20mm之间;

用矿山废石生产的碎石有害物质除应符合《GB/T 14685-2011建筑用卵石和碎石》6.4节的规定外,还应符合我国环保和安全相关的标准和规范,不应对人体、生物、环境及混凝土性能产生有害影响;

颗粒级配满足《GB/T 14685-2011建筑用卵石和碎石》6.1节要求;

碎石的含泥量和泥块含量应符合II类标准及以上,见下表8.1

表1  含泥量和泥块含量

类别

I

II

III

含泥量(按质量计)/%

≤0.5

≤1.0

≤1.5

泥块含量(按质量计)/%

0

≤0.2

≤0.5

碎石的针、片状颗粒含量应符合II类标准及以上,见下表8.2。

表2  针、片状颗粒含量

类别

I

II

III

针、片状颗粒总含量

(按质量计)/%

≤5

≤10

≤15

在水饱和状态下,其抗压强度火成岩应不小于80 MPa,变质岩应不小于60 MPa,水成岩应不小于30 MPa。

(2)粗砂

所用砂子为II类砂及以上;

粒径介于0.5mm~2mm,级配良好;

颗粒级配满足《GB/T 14684-2011建设用砂》6.1节要求;

坚固性、有害物质含量满足II类标准;

天然砂的含泥量和泥块含量应符合II类标准及以上,见下表8.3。

表3  含泥量和泥块含量

类别

I

II

III

含泥量(按质量计)/%

≤1.0

≤3.0

≤5.0

泥块含量(按质量计)/%

0

≤1.0

≤2.0

机制砂MB值≤1.4或快速法试验合格时,石粉含量和泥块含量应符合应符合II类标准及以上,见表8.4的规定;机制砂MB值>1.4或快速法试验不合格时,石粉含量和泥块含量应符合应符合II类标准及以上,见表8.5的规定。

表4  石粉含量和泥块含量(MB值≤1.4或快速法试验合格)

类别

I

II

III

MB值

≤0.5

≤1.0

≤1.4或合格

石粉含量(按质量计)/%

≤10.0

泥块含量(按质量计)/%

0

≤1.0

≤2.0

表5  石粉含量和泥块含量(机制砂MB值>1.4或快速法试验不合格)

类别

I

II

III

石粉含量(按质量计)/%

≤1.0

≤3.0

≤5.0

泥块含量(按质量计)/%

0

≤1.0

≤2.0

 

2、其他:(1)投标人所供应的人工机制砂料源,必须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料源产地一致,否则询价人不予接收,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若确因厂家原因(技改、停产等)不能供货,投标人必须向采购方提出书面报告请求批准更换生产厂家并征得书面批准方可。

(2)本次投标要求投标总价(填入投标函及投标报价表的总价中)为含税总价,税率须注明。

2.7发货要求:

2.7.1每批粗砂出厂前,中标人均对产品进行检查复验。每批粗砂至施工现场后,监理人和采购人对粗砂进行抽样检测,当发现到货粗砂不符合本合同技术条款的要求时,采购人有权通知投标人更换和停止使用。

2.7.2 验收方式:砂石料到货后以现场经国家认可的计量检测机构校核通过的地磅进行重量复核,若过磅重量大于出厂票据中的重量,则以出场票据所列重量作为结算重量;若过磅重量小于出厂票据中的重量,则以过磅重量作为结算重量。

2.7.3质保期:质量保证期6个月,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8履约保证金

2.8.1履约担保:保证金/银行保函(四大银行)。

2.8.2履约保证金额:5万元(大写:伍万元整)。

2.8.3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由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 白沟河治理工程(高碑店段)施工第四标段项目部收取,具体缴纳要求如下:合同签订前,中标人向项目部提供5万元的银行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金(四大银行),作为本次合同的履约担保。

2.8.4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及返还方式: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合同履行完毕,最后一批物资交货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无息退还。因卖方原因导致交货时间延长,其履约保证金有效期应相应的延长。

2.8.5发生下列之一者,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2.8.5.1卖方发生种违约行为,而致使买卖双方完全终止合同。

2.8.5.2卖方不履行实质性合同承诺。

2.8.5.3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或不予退还并不免除卖方对已交付物资的质量保证责任。

2.9投标保证金:

(1)形式:采用保证金形式。

(2)金额:人民币1万元整

(3)缴纳方式:报价人报名审核通过后,集采平台会自动生成一个虚拟收款账户(注:每个项目的各个报价人账号均不同),报价人按此账号缴纳保证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报价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方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方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询价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询价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2.10结算方式

2.10.1结算:

先货后款,按月挂账结算。每月结算一次。结算周期起止为上月16日到本月15日。供方凭需方授权的现场验收人员签收的《收货凭证》(送货单等,至少一式三份,需方两份)和《材料清单》(一式三份),以检验合格的数量为结算数量,于本月15日前到需方办理《材料结算单》。若合同执行过程中国家税务机关公布税率发生变化,本合同以最新税率执行,合同税前单价不变,按照最新税率调整合同交货单价。

2.10.2付款:供方根据《材料结算单》提供对应金额的国家正式合格有效的增值税专用税务发票(一票制),需方收到发票并校验无误后在财务部门挂账,挂账后60日内支付该批次货款的95%,剩余5%货款作为质保金,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后无任何质量问题的,在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付款采用银行转账支付。质保期为材料进场且验收合格之日起6个月。

2.10.3提供的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采用一票制,后期如因政策等相关因素对税率进行调整时,税前单价不变,仅对税率进行调整。本次竞标允许竞标响应人根据自身计税情况,按照3%或13%税率进行报价。评标时,对于税率不相同的投标报价,评标委员会按照税率13% 统一对各投标总价换算,换算后的总价作为评标价,且不对投标人进行确认。

3、报价人资格条件

3.1报价人为生产厂家的,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碎石/砂至少各提供1份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验报告。

3.2报价人为代理商的,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代理商必须出具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书。代理商应提供第1条生产厂家对应要求的证明文件。

3.3投标人应具有类似工程砂石料的供货业绩(或注明工程类别),在2021年至今的供货合同不少于2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1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供资料应明确显示合同金额或供货金额)。

3.4报价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投标人正在履行的项目和准备承诺的项目,不应影响本次询价采购项目的按时完成和交货。

3.6不接受被中国电建集采平台“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供应商黑名单”参与投标。

4、询比价文件的获取

4.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报价人满足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3年09月28日17:00前在(http://)注册、在线报名。如遇网上报名问题可向系统管理员咨询(

4.2已注册、报名的潜在报价人,在资格审查通过后,请在上述时间内在(http://)下载询比价文件。

5、报价方式

报价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请于2023年10月08日17:00前登录(http://)在线上传报价,并将签字盖章后的报价文件扫描成PDF文件和可编辑的WORD或EXCEL报价文件压缩为rar或zip格式后上传至(报价单上需备注是否全部响应技术要求)。

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向水电五局申报合格供应商资格,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合格供应商资格未能申报成功,造成投标文件无法递交和开标的,由投标人承担其全部后果。

6、评审办法

本次报价采用一次报价的方式,报价有效期90天。

评审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审法,并采用有限数量制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当投标人数量小于等于5家时,对所有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当投标人数量大于5家时,按评标价从低到高排序,选取从低到高排序前5家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报价文件,不再进行推荐。若有“否决投标”的,按以上原则补足5家,由询比价小组通过会议对报价文件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实质性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审,推荐首选和备选成交人。若投标人不足3家时将流标或重新招标。

7、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关说明下载招标文件!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bid.power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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