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煤业各单位甲烷氧气测定仪框架采购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项目共计1个标段。
序号 |
需求单位 |
物资编码 |
物资描述 |
单位 |
数量 |
1 |
宁煤各单位 |
11029674 |
甲烷氧气测定仪\CJY4/25(A)\0-4%CH4/0-25%O2(参考型号) |
台 |
9500 |
2.2 其他:2.2.1交货期:以物资公司下达的采购订单确定的期限为准。
2.2.2交货地点:宁夏煤业指定交货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所投产品有效的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和防爆合格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甲烷氧气测定仪供货的合同业绩3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和合同对应的任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发票须有能体现对应合同的关键信息)和发票查询截图,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发票扫描件内容完整、清晰可辨且须与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询结果一致。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9-27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0-10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