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湖南省怀化市通道县坪坦乡。
2.2 建设规模:坪坦风电场装机容量 60.5MW(11 台 5.5MW 风力发电机组),本标段建设规模为 55MW(10 台 5.5MW 风力发电机组)。
2.3 主体施工标段划分:
2.3.1 华银坪坦、八斗坡风电场工程标段Ⅱ(风电场北区及升压站)
2.3.2 华银通道县坪坦风电场工程标段Ⅰ(风电场西区)
2.3.3 华银通道县八斗坡风电场工程标段Ⅰ(风电场南区)
本次招标标段为:华银通道县坪坦风电场工程标段Ⅰ(风电场西区)
2.4 计划工期:2023 年 10 月 30 日至 2024 年 7 月 10 日, 255 日历天;开工日期以开工 令时间为准,2024 年 3 月 31 日前完成首批机组并网发电,2024 年 7 月底完成全部机组并网发电。
2.5 招标范围:坪坦风电场西区 1 号-7 号风机位及 11 号、 13 号、 14 号风机位场内道路 施工工程、风机基础(含吊装平台、地基处理、箱变基础,防雷接地、锚栓及附件安装)、 风机及箱变安装(含塔筒安装)、35kV 集电线路建筑和安装工程、工程并网前调试、甲供 设备和材料外的设备和材料采购、除风机和塔筒除外甲供设备的接卸、保管和二次倒运、环水保施工、工程验收及配合征地工作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6 授标原则:本项目两个标段同时招标、同时施工,投标人可同时参加两个标段的投 标,但是最多只能推荐为一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如果同一投标人在两个标段综合得分 同时排名第一,则优先授予“施工总承包—大唐华银通道县坪坦风电场工程标段Ⅰ(风电场 西区) 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该投标人将不再成为“施工总承包—大唐华银通道县八斗坡风电场工程标段Ⅰ(风电场南区) ”的推荐中标候选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必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 资质;近 5 年须具有 1 个及以上 50MW 及以上风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投运业绩和 1 个及以上 50MW 级及以上风力发电机组建筑安装工程或升压站或集电线路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投运业 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 盖章页和主要内容页、投运证明或验收证明等竣(完)工类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无效业绩。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
3.2.1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满足建办市〔2021〕40 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一级 建造师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 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象笔迹不一致的, 该 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期限的电子证书无效) ,具备有效的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在合同实施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 拟 派项目经理具有从事类似项目管理工作经历并担任 1 个及以上 50MW 及以上风电工程施工 总承包投运业绩(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主要内容页、投运证明或验收 证明等竣(完)工类证明材料,及本项目与拟派项目经理关联性文件,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的项目经理。
3.2.2 投标人须具备承装四级及以上和承试四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 满足《承装(修、 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36 号)相关要求。
3.3 财务要求:近三年每年净资产大于 0;
3.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4.1 近 三 年 内 被 列 入 国 家 应 急 管 理 部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4.2 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4.3 按照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 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6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 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9 月 25 日至 2023 年 10 月 9 日 17 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