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125/17-QT-062)
一、 招标条件
陕西华电榆横煤电 榆横发电厂技改项目陕西华电榆横发电厂安全环境专项治理、1号炉脱硝第一、二层催化剂改造招标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 2.2 项目规模:2x660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安全环境专项治理施工工期为2个月,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时为准;催化剂更换施工工期为15天,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时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125/17-QT-06201 陕西华电榆横煤电 榆横发电厂安全环境专项治理 锅炉房屋顶彩钢板缝隙漏水处理500㎡,建筑物外墙彩钢板安装11000㎡,自流平修复4000㎡,机械通风冷却塔外侧包彩钢板1320㎡,锅炉房8层、9层加装窗户168㎡,更换防火门100㎡,建筑物外墙真石漆施工11000㎡,电除尘顶部储气罐打磨刷漆800㎡。以上范围的施工及材料等的购买。 200 CHDTDZ125/17-QT-06202 陕西华电榆横发电厂1号炉脱硝第一、二层催化剂改造 负责榆横发电厂1号炉脱硝第一、二层催化剂改造项目设计、供货、安装、催化剂强检、废旧催化剂倒运和售后服务等工作。 500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陕西华电榆横煤电 榆横发电厂安全环境专项治理】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 或招标人上一级管理单位或招标人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 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8.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须具有工矿企业土建维修、维护或建筑工程施工总包等已完工业绩至少3项,提供业绩必须包括(1)合同复印件(合同封面及签字盖章页、项目名称、签订时间、合同范围、业主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陕西华电榆横发电厂1号炉脱硝第一、二层催化剂改造】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 或招标人上一级管理单位或招标人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 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8.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为脱硝催化剂生产厂家,并有成熟的蜂窝式脱硝催化剂生产能力,年生产能力不低于 10000m/年,须提供相应的生产能力证明文件。 9.投标人应具有脱硝催化剂全尺寸实验检测评估 CNAS 认可(认可的检测范围应包含脱硝催化剂活性、脱硝效率、氨逃逸、SO2/SO3 转换率、压降、比表面积、主要化学成分、抗压强度、磨损强度等相关参数),并提交 CNAS 证书以及认可范围附表。 10.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1.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应具有 6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选择性催化还原(SCR)蜂窝式脱硝催化剂供货和安全投运综合业绩(需投运一年以上)不少于4项,投标人业绩应同时提供:(1)合同扫描件(含合同首页、项目名称、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供货清单、业主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0评论2023-09-2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