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02/17-QT-054)
一、 招标条件
湖北西塞山发电 工程项目二期烟囱防腐蚀改造工程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 2.2 项目规模:2×680MW燃煤发电机组。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计划2024年3月至2024年6月,工期85个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 CHDTDZ002/17-QT-05401 湖北西塞山发电 二期烟囱防腐蚀改造工程项目 湖北西塞山发电 二期烟囱进口硼硅酸盐泡沫砖防腐蚀改造工程供货、安装等 1000元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集团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湖北西塞山发电 二期烟囱防腐蚀改造工程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所有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集团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 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必须具有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须具不少于2项进口硼硅酸盐泡沫玻璃砖内衬整体烟囱防腐工程(高度不低于210米)已成功投运1年的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包含合同封面、工程范围、参数、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的合同扫描件;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等可以用于证明项目已完工的材料)。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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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