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湖南省。
2.2 规 模:
1)临湘白羊田生态农场100兆瓦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水土稳固提升工程及环保措施施工。
2)临湘白羊田生态农场100兆瓦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交通设施完善工程施工。
2.3 标段划分:湖南临湘白羊田生态农场100兆瓦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水土保持、环保措施及交通设施完善工程标段包1。
2.4 施工地点: 湖南省岳阳市临湘市白羊田、长塘镇。
2.5 计划工期: 开工日期以项目现场书面下达的开工令为准,总工期不超过60天。
2.6 招标范围: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具体以设计文件、发包人指令为准):
(1)承包人负责修建保障工程实施所必要的施工营地、混凝土拌和站(含冬季保温)、甲供设备及材料堆放场地、材料加工场地、试验室、施工电源和施工水源等生产及生活临建设施,承包人负责生产及生活临建设施、取料场、弃料场、施工便道及其他临时用地的附着物清理、场地平整压实、原始地貌恢复、绿化、排污处理;承包人负责施工过程中所有民事协调(对政府、对企业、对村民、对电网等);施工过程中对其他标段已完工部分进行保护,如因本标段施工对其余标段完工部分造成损坏,无条件免费进行修复,费用自理;施工临时用地手续办理必须保证用地的合法性,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由承包人承担。临时占地和临建设施施工时发生的土石料滑坡的用地费用、青苗补偿、附着物补偿、措施补偿费用、施工费、协调费用包括在投标报价之中不予单独计量。
(2)光伏发电场场区:修复场内排水沟及沉砂池、蓄水池;场内上下边坡修整、覆土、撒播草种等植被恢复,边坡砌筑挡土墙、干码石、网格梁、生态袋等拦挡措施;光伏发电场区及上下边坡、箱变基础等周边裸露区域覆土、撒播草种、种植爬山虎、葛藤、鸢尾等植被恢复项目治理施工,部分高边坡进行液力喷薄;对区域内的碎石进行碎石清理,将清理后的碎石进行再利用;箱变围栏施工。
(3)集电线路:地埋集电线路电缆沟场地平整、覆土、撒播草种、种植树苗等植被恢复项目。
(4)承包人在投标期间根据工程实际,结合水土保持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自身经验以确保水保验收和生态恢复验收合格为目标对现场恢复治理。施工前按照发包人批复的复垦、环保、水保“三同时”施工方案,按环保、水保“三同时”要求进行施工,进行施工区域及临时用地的地貌恢复、复垦施工及绿化施工,对未成活及枯死植物及时进行补栽,确保达到验收条件(成活率90%以上);配合甲方确保通过水保、环保、安全验收工作,并负责一年质保期内(质保期起始时间为该项目通过环保、水保验收时间)的维护、养护、补植等工作(包工、包料)。
(5)承包人负责本工程线路、光伏发电场区等测量工作,配合相关主管部门过程检查,完成水保、环保专项验收、竣工验收以及其他要求配合的全部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4)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5)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6)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2)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至少具有2项环保工程或水保工程施工或道路施工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合同范围页);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9月27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10月07日17时00分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