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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红星发电有限公司锅炉吹灰器维保项目公告

2023-09-2800

1.招标条件
该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项目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红星发电有限公司#1、2锅炉吹灰器日常检修及维护,现场每日考勤人数不少于12人。其中检修部分负责#1、2机组锅炉除SCR反应区之外的所有类型吹灰系统的日常检修及维护工作,其中(单炉)主要设备包括锅炉炉膛的96个短吹、水平烟道和尾部竖井的62个长吹、空气预热器4台蒸汽吹灰器、低温省煤器8台蒸汽吹灰器;省煤器区域的18台激波吹灰器,包括激波吹灰系统的乙炔站。运行部分负责#1、2机组锅炉除SCR反应区之外的所有类型吹灰系统运行过程中的监视及跟枪工作,其中包括锅炉受热面长吹系统、短吹系统、低温省煤器吹灰系统、空预器吹灰系统及激波吹灰系统,包括激波吹灰系统乙炔站乙炔瓶的更换。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及要求。

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服务期:暂定2023年12月22日至2025年6月14日(按照18个月进行报价),最后一个月按照实际服务天数进行据实结算。。

2.4服务地点:哈密市二道湖工业园区红星电厂生产现场

2.5付款方式:见合同条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1:具备法人资格。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明);

3.2资格要求2: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不含截至当日)(以合同载明的签订时间为准(如长协类在此范围内也可))具有600MW(或以上)火电机组吹灰器维保服务合同业绩(提供合同业绩证明文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服务范围内容页、服务期限页、签署页等关键页,如投标人提供的合同业绩中未载明机组容量,投标人应提供机组容量相关证明材料);

3.3资格要求3: 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出现过重大及以上的质量或安全事故(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就此条做出相应承诺,安全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3.4资格要求4:投标文件中应提供供应商廉洁承诺书(廉洁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3.5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备注: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1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2 意向资料递交时间:2023年9月27日9:00至2023年10月17日16:00。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3年9月27日9:00至2023年10月17日16: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刘静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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