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受上海烟草集团北京卷烟厂 的委托对上海烟草集团北京卷烟厂 2024-2026年办公用品、非生产性低值易耗品供应商入围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资金已筹集并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与竞标。
项目内容:在本次招标中,经确认的前三名投标人将作为上海烟草集团北京卷烟厂 办公用品、非生产性低值易耗品服务供应商。服务期间,在入围的三名供应商中进行比质比价择优比选,并要求三名供应商对相应的采购业务出具相应的报价等,比质比价综合评价最优者将承担相应采购工作。
服务期限:2024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二、本次招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1. 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简称“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从2020年1月1日起至今;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骗取中标和经济刑事案件违法记录;
6.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从2020年1月1日起至今;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从成立日期起至今)不得有行贿行为记录;
7. 未被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及上海烟草集团 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禁入期限内的供应商;
8. 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9. 法定代表人不能参加采购活动时,可委托他人参加,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10.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1.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 本项目不得转包和分包;
1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资料:
1. 企业(单位)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3. 本单位“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天眼查”查询结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股东、高管信息、股权信息、工商信息、管理关系信息、失信记录及违法等信息,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文件起售日,截图要有日期);
4. 资格要求里提到的相关证明文件,包括本单位“中国裁判文书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查询结果(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文件起售日,截图须有日期)。
注:以上资料一律采用A4规格纸张,所有证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代理机构留存。投标申请人除将上述资料提交招标代理机构,还必须将其完整地编制在投标文件中。招标代理机构收到投标申请人的资料,并不意味着其投标在评标时不会被否决,最终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上述资料进行审核。
四、此招标公告同时在 、 、中国招标投标服务公共平台、 、国家局外网网站发布,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招标代理机构处得到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500元人民币(RMB),售后不退,未从招标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不得参加投标。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于2023年11月7日~2023年11月13日每天9时~17时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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