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覃塘镇龙山二期100MW风电场工程勘察设计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覃塘镇龙山二期风电场位于广西贵港市覃塘区黄练镇一带山脊区域,场址距贵港市公路里程约38km,场址内山顶海拔约380m~780m,场址内主要分布有两条东西走向的山脊,山脊较为连续,但部分山峰较为陡峭。根据场址地形条件,风机主要考虑布置在坡度较缓、海拔高程380m~780m地势较平缓的山包及山脊区域,总体建设条件相对较好。拟总规划装机100MW(以最终批复为准)。接入系统初步拟定的方案为: 110kV电压等级接入谢村站 。接入电 压等级及接入方案最终以接入系统专题批复意见为准。
招标范围(覃塘镇龙山二期风电场勘察设计):包括但不限于1:500地形图测绘、初步设计阶段段微观选址(报告)、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编制(含必备图纸、初设概算等评审工作)、项目施工图阶段的勘测设计并出具地勘报告、施工阶段招标文件编制(包含工程量清单、技术协议等文件编制)、施工图设计、非标设计、风电场效果图、项目设备选型、储能专题报告(含概算)及电网评审、施工图设计阶段项目优化设计报告、竣工图设计阶段竣工图编制、现场设计技术服务等(包含不限于参与评标、评审、技术联络会、常驻工地代表、配合验收整改、配合达标投产、工程创优、申报QC科技成果、项目后评价和专项验收等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3.1.2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类甲级资质、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需提供资质文件影印件(附资质证书扫描件);且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有5个山地风电场的设计业绩(上述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需提供首页、签字盖章页、反映合同内容及日期页,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2投标人拟任本项目设总自2018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3个风电工程担任设总的经历(附合同复印件或任命书或发包人证明材料,须体现设总的姓名)
3.2.3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1月11日08时30分起至2023年11月18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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