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红柳林矿地面电动装载机采购”,招标人为陕西煤业物资榆通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红柳林矿地面电动装载机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红柳林矿地面电动装载机采购
2.2招标范围: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期 |
使用单位 |
备注 |
1 |
电动装载机 |
整机尺寸标配:长宽高(mm):(9000±100)×(3250±200)×(3300±300)具体参数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
台 |
2 |
合同签订后30天内到货 |
红柳林矿 |
2.3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4质保期:整车质保期为现场安装确认后1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的营业执照,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3.2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必须提供拟供货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同一品牌仅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加,且制造商与授权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3投标人近年(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必须具有同类产品业绩不少于3项(以合同为准)
3.4投标人必须提供(2020年-2022年)任意连续三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可提供成立之后年份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
3.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近三年(自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3.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3.7不得列入“供应(合作)商黑名单”且在公布期内(以投标人加盖公章的承诺书为准);
3.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投标;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4月11日08时00分到2024年4月17日18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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