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地点:广东省鹤山市
项目规模:本项目安装地点为鹤山市胜达金属有限公司(下简称“项目”)。
项目位于广东省鹤山市鹤城镇工业三区。拟在厂房屋面建设光伏,可利用屋顶面积约14000平米。光伏总装机容量2295.96KWp。项目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模式运营,所发电能由厂区负荷就近消耗,如果有剩余电能,则输送至公共电网。最终接入系统方案以当地供电局批复方案为准。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标段名称:鹤山市胜达金属二期分布式屋顶光伏项目EPC
招标内容和范围:本工程招标范围在厂房屋顶需要建设光伏,项目可利用屋顶面积约为14000平米,项目总装机容量为2295.96KWp。
光伏系统主要电力和电气设备包括:投标方负责增容一台2500kVA变压器,光伏组件、逆变器、配电设备等设施(光伏组件及逆变器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及要求);主要使用的材料有光伏组件支架、交直流电力电缆、电缆桥架等等。合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太阳能光伏电站太阳能电池至并网点的全部工程设计、设备材料采购供应(含光伏电池组件)、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厂房结构承载力校核及加固、工程质量及工期控制、工程管理、设备监造、培训、调试、试运直至验收交付生产、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等全过程的工作,在满足合同其它责任和义务的同时使本项目符合相关达标验收的要求。
并网接入工作所包含的一切费用属于投标方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接入方案编制及评审、接入施工图编制及评审、工程设备费用、用户侧或站端与调度运行间的通讯、继电保护设备费、设备检测费、并网验收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等,其中配电柜、线缆、计量、通讯、控制部分选型必须满足电网相关标准,设备必须同建筑所有者内部配电设备相匹配或高于建筑所有者内部配电设备要求,关键元件需严格满足业主和建筑所有权者的要求。防雷设计审核及防雷装置竣工验收等所需办理的各种手续,由投标方以招标方的名义办理并承担费用。
主要指标:
交货期/工期:签订合同后180天内通过并网验收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资格条件:(1)非联合体投标人或者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非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根据联合体协议所承担专业内容的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该专业相应的资质),应同时具有如下资质:(1)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书(许可类别和等级为承装、承试五级及以上);
(3)工程设计部分允许分包,设计单位应同时具有如下或更高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
2.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1项单个合同装机容量不少于500KW的光伏电站业绩,以上需提供证明文件:合同(含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合同双方签字页);
3.项目经理资格:(1)项目经理需具备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及以上注册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人员,且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需根据联合体协议分工,项目经理由承接施工的联合体成员拟派;
(2)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经理具有单个装机容量不少于500KW的光伏电站业绩,以上需提供证明文件:合同(含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项目经理页、合同双方签字页);
4.安全要求: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被暂扣视为安全生产许可证无效),并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如为联合体投标,则需根据联合体协议分工,提供承接施工内容的联合体成员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联合体投标人:允许,由符合要求的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成员数量不超过二家;明确牵头人及各方的工作和责任。
6.信誉要求:(1)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单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如提供网站查询界面截图);
(2)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单位)未被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列入失信惩戒名单(如提供网站查询界面截图);
(3)投标人未被招标人或集团任何一方列入黑名单。
7.代理商投标:不允许。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4年04月23日- 2024年0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