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广东省,东莞市
2.2 规 模: 东莞燃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二期工程,厂址在广东省东莞市谢岗镇银山科技园内。本期建设2台470兆瓦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作为广东省东莞市谢岗镇银山科技园内以及谢岗镇周边的基础配套设施。
2.3 标段划分: 东莞燃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二期(2×498.48MW)工程全厂照明设备采购标段包1
2.4 交货地点: 广东省东莞市
2.5 交 货 期: 合同签订生效后3个月内
2.6 招标范围: 本次采购范围主厂房区域、厂区道路照明、余热锅炉及辅助间区域、综合水泵房区域、循环水泵房及冷却塔区域、其他辅助厂房区域(含变压器区、危废暂存间等)灯具及智能照明控制系统等,以及设备供货、系统设计、安装指导、协助调试和验收等服务,详见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投标人所投产品须具有:1)照明灯具CCC认证;2)消防应急灯具的CCCF认证;3)防爆电气设备防爆合格证;4)提供用于本次投标的光源授权书。提供上述4个相关证明扫描件。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01月0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3项照明灯具(包含智能照明控制系统)供货合同业绩,(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至少包括首页、能体现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内容、签字盖章页等证明材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4月29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5月09日17时00分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