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陕西省
2.2 规 模: 2×600MW机组
2.3 标段划分: 陕西公司铜川煤电1号-4号储煤场数字化系统设备招标
2.4 交货地点: 陕西省铜川市铜川照金煤电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2.5 交 货 期: 合同生效后1个月之内设备到货。2024年10月31日前纳入新建智慧管控一体化平台
2.6 招标范围: ①1号-4号储煤场18套固定式全自动实时激光扫描仪;②盘煤系统软件1套;③1号-4号储煤场人员及设备定位系统1套;④甲烷、一氧化碳、烟雾探测器各30台;⑤粉尘探测器共40台;⑥皮带明火煤监测系统3套;⑦视频监控设备1套;⑧p2.5全彩,显示尺寸2.02*1.38米的数字化大屏一块;⑨能将上述设备功能全部集成于一体的智慧管控一体化平台一套。所有设备均包含相关软硬件的安装及调试,实现斗轮机无人值守功能,最终全部纳入新建智慧管控一体化平台。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①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②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③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设备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④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⑤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⑥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业绩要求: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储煤场数字化系统供货业绩(包含数字化煤场固定式盘煤仪设备及软件系统,单项合同金额在200万元以上),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含首页、能反应供货范围内容、签字盖章及签订时间等页)
(2)其他要求:投标人若外购激光扫描仪或旋转云台设备,则投标时须提供外购设备生产厂家的授权书(进口设备要求提供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的授权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7月12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7月19日17时00分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