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河北公司涿鹿三道沟100兆瓦智慧能源光伏项目并网性能检测技术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涿鹿三道沟100兆瓦智慧能源光伏项目位于张家口市涿鹿县大堡镇,该项目为集中式光伏+储能配套项目,属于涿鹿风电场的扩建项目。本项目装机容量为100MW,光伏组件选用575Wp双面N型电池组件及320kW组串式逆变器,并配套15MW/30MWh储能系统。
2.2招标范围:开展光伏及配储相关涉网设备的并网性能检测工作,验证其是否满足相关规范要求,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需满足电网、行业相关规范的工作内容:
(1)验证光伏电站AGC控制性能、AVC控制性能、光伏电站电能质量、动态无功补偿装置、一次调频性能等是否满足GB/T19964等技术标准的相关要求,并出具测试报告。
(2)验证电化学储能系统(储能电站)有功/无功自动控制功能是否满足GB/T36547-2018和GB/T36548-2018标准的相关要求。
(3)验证电化学储能系统(储能电站)充放电响应时间、充放电调节时间、充放电转换时间是否满足GB/T36547-2018和GB/T36548-2018标准或技术协议的相关要求。
(4)验证电化学储能系统额定功率充放电的额定能量、额定功率能量转换效率是否满足GB/T36548-2018等标准或技术协议的相关要求。
(5)验证电化学储能系统孤岛保护功能是否满足GB/T36547-2022(征求意见稿)和GB/T36548-2018标准或技术协议的相关要求。
(6)验证储能PCS的高低穿以及电网适应性性能是否满足GB/T36547-2018和GB/T36548-2018标准的要求。
2.3工期要求:投标方接到招标方通知后进场开展工作,3个月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内容,出具合格的并网性能检测报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须提供自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2项及以上新能源项目并网性能检测服务业绩,并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应包含合同封皮、合同范围、双方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2.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7月17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7月23日17时00分止。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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