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生产辅助楼为2层钢结构建筑,拟建总建筑面积约660㎡。采用钢筋混凝土筏形基础,上部结构主要采用钢结构,四周设挡墙及夹心彩钢板封闭。地上二层,楼总高度8.2米,防火等级二级,内设工具间、安全教育警示室等。本工程主要施工内容包含土建、钢结构及室内装饰装修(含部分空调)和配套水电工程(含消防水系统)和网络、监控预埋等。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三类人员”A类证书,(若存在兼职情况的,必须提供相关任命文件予以说明),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企业的任命书。
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4.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现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5.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
6.投标人在公司存在“不良行为”,被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或作“暂停使用”处置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7.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查询网址为: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8.1. 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9.投标人自 2021年(近三年)1月1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日,具有2个及以上合同金额为15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合同复制件,合同复制件至少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以及能体现业绩要求具体表述的页面】。
10.3. 项目负责人资质:具有(注册或登记)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三、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24年07月23日 09时00分至2024年07月29日 17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