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包头化工2024年举高喷射消防车采购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1.1项目概况:本次采购的举高喷射消防车主要用于化工火灾扑救。
2.1.2招标范围:
货物一览表
序号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1 |
举高喷射消防车 20m≤工作高度≤25m |
台 |
2 |
2 |
举高喷射消防车 55m≤工作高度≤65m |
台 |
1 |
2.1.3计划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天之内完成供货
2.1.4交货地点:内蒙古包头市九原区神华科技园1号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并提供举高喷射消防车的供货业绩合同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本项目只接受制造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7-24 13: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7-30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