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谏壁公司高桥镇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由江苏谏壁发电有限公司投资开发建设,规划直流侧总容量为110.01022MWp(交流侧容量105MWp),其中25.68624MWp采用柔性支架形式,84.32398MWp采用固定支架形式。本项目配套建设1套13.8MW/27.6MWh储能电站,新建一座110kV升压站。本期工程包括光伏发电系统以及相应的配套并网设施(包含升压站、储能电站,不含送出工程,分界点为电站侧第一基塔或以电网公司分界点为准)。
本项目利用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高桥镇坑塘水面安装光伏发电系统,采用“全额上网”模式建设光伏发电项目。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高桥镇区域范围内,拟建场址总占地面积约为1727亩,场址地形较平坦,主要为坑塘水面,项目中心地理坐标约为北纬32°14’22”,东经119°39’27”。
2.1.2招标范围
凡本工程所涉及的:设计、场地平整清淤、土方外运、设备材料采购、建筑安装、试验、保护定值计算整定、检查测试、调试试运、协调电网公司、办理并网、调度及供电手续、第三方进行的工程质量安全咨询服务、治安反恐防范、质量监督、国能江苏公司光伏电站网络通信建设、电能质量检测、涉网试验(包括但不限于AGC/DGC/AVC/SVG/一次调频/光功率预测等性能试验/储能电站涉网试验等)、电磁暂态建模、等保测评、第三方进行的并网光伏电站性能检测与质量评估、施工许可证办理、并网、水保、环保、消防、档案等所有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等相关方面的全部工作内容及费用均属于投标人的工作范围,并网发电后6个月内完成竣工验收;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求提供设备的试验、运行、维护手册;建设期整个项目保险(包括建筑、安装、设备、投标人人员及第三方人员)等。本工程安全预评价、安全设计专篇、安全设施验收以及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及验收已由招标人委托第三方实施,无须投标人承担费用,但须投标人做好配合工作。
项目进场及施工全过程中所发生的临时用地、林地征占用、青苗补偿、道路修复、项目用地范围(包括集电线路路径)内相关设施迁改、协调高速高铁及地方纠纷等由投标人负责处理并承担费用。
2.1.3工期:本期工程工期预计十二个月,合同签订正式开工后十二个月具备并网条件。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100MWp及以上光伏EPC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投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100MWp及以上光伏EPC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设计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100MWp及以上的光伏项目设计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设计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100MWp及以上的光伏项目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施工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8-03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8-08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