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工程概况
1.1.1 项目简述
李家峡水电站办公区生产调度楼、丹霞公寓消防水系统于 1996 年前后投运, 存在以下问题隐患:
1)生产调度楼消防水系统
原消防水泵房增压水泵、管路、阀门、电源盘柜、线缆、控制系统等所有设 备设施均处于瘫痪、无法正常使用状态, 楼顶消防水箱年久失修、配套的部件损 坏。目前,生产调度楼楼内消火栓供水暂由生活水直供。
供水压力不满足《GB55036-2022 消防设施通用规范》规定(低压消防给水 系统的系统工作压力应≥0.6MPa)。
供水流量及时间不满足《GB50974-2014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规定(办公楼、教学楼、公寓、宿舍等其他建筑高度超过 15m 或 V>10000,消火 栓设计流量需达到 15L/s,每根竖管最小流量需达到 10L/s,火灾延续时间2h)。
现有消防水系统未设置消防储水池,不满足《GB50974-2014 消防给水及消 火栓系统技术规范》规定(当生产、生活用水量达到最大时, 给水管网或引入管 不能满足消防给水设计流量的,应设置消防水池)。
七楼消防水箱无法使用,不满足《GB50974-2014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 术规范》规定。未实现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控制或报警功能。
2)丹霞公寓消防水系统
丹霞公寓未设置消防水箱、消防水池等, 消火栓供水暂由生活水直供,存在 与生产调度楼消防水系统同样的问题隐患。同时, 现配置的消火栓及其管路,存 在消火栓配置数量少、管路管径小、管路锈蚀、渗漏等问题隐患, 不满足消防灭 火要求。
3)材料库房消防水接引
消火栓供水暂由生活水直供,存在与生产调度楼消防水系统同样的问题隐患。 同时,现配置的消火栓及其管路,存在消火栓配置数量少、管路锈蚀、渗漏等问 题隐患,不满足消防灭火要求。
为保证上述区域消防水系统符合国家最新技术规范,需开展李家峡水电站办 公区生产调度楼、丹霞公寓消防水系统改造。
1.1.2 交通条件
青海省尖扎县坎布拉镇李家峡水电站,距青海省省会西宁市火车站公路里程 98km,距平安驿火车站 74km,西宁、平安驿至李家峡全程为高速公路, 货物运输可以通过公路直接运抵李家峡水电站。
1.1.3 气温条件
多年平均气温
月平均最高气温 月平均最低气温 绝对最高气温
绝对最低气温
多年平均相对湿度
1.2 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 招标范围
6.7℃
26.06℃ -12.46℃
34.5℃
-19.8℃
50.1%
李家峡水电站办公区生产调度楼、丹霞公寓消防水系统改造。
1.2.2 主要工作内容
(1)李家峡水电站办公区生产调度楼、丹霞公寓、材料库消防水系统改造 项目配套及辅助等设备、设施(详见材料清单)的采购、安装、调试、试验、试 运行、竣工验收等;
1)消防水池土方开挖;
2)消防水池混凝土浇筑工程,包括:垫层、满堂基础矩形柱梁、直行墙、 有梁板、人孔门及盖板浇筑、现浇构件钢筋、机械连接等;
3)实心砖墙砌筑工程;
4)消防水池防水工程,包括:池内、底板、顶板、外墙等防水;
5)混凝土路面破拆及恢复;
6)消防工程,包括:调度楼、丹霞公寓、材料库区域内消防栓钢管、消火 栓箱、消火栓、系统配套阀门、高位水箱、流量仪、压力表、消防水泵、倒流防 止器、隔膜式气压泵、污水泵等采购、安装;
7)相关设备所需电缆、电缆套管、电缆保护套、控制柜的采购、敷设接引 等;
8)拆除及恢复工程,包括:原有部分消防栓水管、高位水箱、部分墙面顶 棚拆除及恢复;
9)电缆沟槽、强弱电电缆井、检查井的土方开挖及制安。
1.2.3 项目实施地点及工期
(1)实施地点:李家峡水电站办公区生产调度楼、丹霞公寓。
(2)项目工期:施工工期 90 天,具体开工时间及工期控制以开工令下发之 日为准。法定节假日停工时间包含在总工期内。
(3)工作时间:每日有效工作时间为 8 小时,每周五上午进行安全学习。
1.3 资金来源
本项目利用自有资金予以解决,资金 已落实。
1.4 投标人资格
1.4.1 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和一 般纳税人资格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4.2 联合体投标及转让分包
(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不允许转让、分包。
1.4.3 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具体认 定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4 财务状况及资信
近三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处于亏损、破产状态。 应提供经独立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和报表、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一般 纳税人资格证明。
1.4.5项目主要人员资格
(1)项目经理资格: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担任 过类似消防水系统改造工程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项目经理任命等业绩 证明材料);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2)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安全负责人(或专职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1.5 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近 3 年内,至少具有 1 个已完工的消防工程新建或改 造工程项目合同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中至少能够反映合同范围 及包含内容在内的具体工作内容;提供业绩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材料)。
1.6 现场踏勘
各投标人于 2024 年 8 月 8 日 14 时 30 分集合, 由发包人统一组织现场踏勘,踏勘所需交通工具由各投标人自行解决,发生的相 关费用及安全责任须自行承担。
1.7 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 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8 招标文件的获取
1.8.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 受现场购买。
1.8.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 年 7 月 31 日至 2024 年 8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