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防城港电厂厂址位于广西防城港市东部的企沙镇赤沙工业园区内,距企沙镇约8公里,水面距防城港市约5公里,陆地距市区30公里。公路进出港以南防(南宁至防城港)高速公路为主,厂址有高等级公路与高速公路相接。本项目为防城港电厂职工生活设施修缮,包括活动中心、5号公寓楼、食堂、警传室屋面、综合办公楼室内墙面等的修缮和局部改造。项目实施目的是通过对职工生活设施进行缺陷消除、修复和调整改造,为职工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保障防城港电厂安全生产。具体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与要求。
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计划工期: 本工程总工期3个月(含深化设计及出图时间)。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1 2.4建设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港口区企沙镇赤沙村。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附营业执照扫描件作为证明文件)。
3.2资格要求2:投标人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应附相关资质扫描件作为证明文件)。
3.3资格要求3:
投标人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不含截止当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必须至少具有1个(含)面积1000m2以上装修装饰施工合同业绩(应附相关合同扫描件及面积证明作为证明文件)。
说明:
(1)投标人的业绩必须是投标人自身的、与项目单位或其上级单位直接签订的,不能以母公司、子公司、技术支持方或合作方代替;
(2)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文件(合同),含合同封面页、工作范围页、合同签订时间、签字页等合同信息。合同或结算资料中有1000㎡的面积证明。
3.4资格要求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备注:
(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公司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1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2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4年8月5日9:00:00到2024年8月15日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