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吨级纯电动散货船及配套充换电站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验证(箱式电源样机研发及制造)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有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万吨级纯电动散货船及配套充换电站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验证(以下简称“本项目”)是公司依托GXB有关项目,结合集团在“长江大保护中发挥骨干助力作用”的业务布局,传承公司在“电化长江”领域开展的技术积累和商业模式探索,开展的我国(全球)首艘万吨级纯电动充换电散货船的研制及示范应用的项目。本次招标范围为以万吨级纯电动散货船水冷式集装箱锂电池储能系统研发为目标开展相关工作,主要包括第一部分的样机研制和第二部分的成品供应,第一部分合同签订甲方为公司,第二部分合同签订甲方为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2 招标范围
第一部分:箱式电源样机研制
包括不限于:(1)水冷式集装箱电池系统方案设计;(2)联合研制1套高能量密度高效率的2MWh水冷式箱式电源样机;(3)研发过程的相关科研成果。
第二部分:箱式电源样机示范应用
包括不限于:(1)采购与样机同型的2MWh箱式电源示范应用,暂估量23套、46MWh(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2)产品示范应用过程中的相关科研成果(技术实施路线研究、设计研究与试验研究工作应在第一部分完成,第二部分不包含上述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及要求。
2.3 服务期
第一部分服务期限为13个月,第二部分服务期限为6个月(实际开始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设备交货地点为万吨级散货船制造厂或配套换电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万吨级纯电动散货船及配套充换电站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验证(箱式电源样机研发及制造)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资质条件: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业绩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项已交付的单箱容量不低于1.5MWh的箱式电源研发或集成业绩(研发业绩提供CCS船用产品型式认可证书,集成业绩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及交付证明等证明材料);
(3)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2021年1月1日以来具有至少1项箱式电源研发或集成业绩(需提供业绩合同等证明材料);
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23年7月至今连续6个月及以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4)财务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近3年(2021、2022、2023)无连续两年亏损(需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5)信誉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均未处于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北京时间2024年8月9日9:00至2024年8月16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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