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长乐外海海上风电场A区项目(以下简称长乐A区项目)位于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东部海域、闽江口南岸,场址距离长乐海岸线32~40km处,理论水深39~44m,规划面积32km²,中心离岸距离32km,共建设14台6.7MW、13台8MW金风机组和10台10MW东气机组,总装机容量为297.8MW,配套建设1座220kV海上升压变电站和陆上集控中心,经2回220kV海底电缆上岸至陆上集控中心后送出,项目已于2021年12月全容量并网发电。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采购长乐外海海上风电场A区项目全海域扫测及通航安全技术参数备案,划分为一个标段。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开展长乐A区项目全海域扫测,扫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海上风电场水域范围及海缆保护区全水域、风机定位、升压站定位、海缆路由埋深及全水域水深的扫测等,并出具海事主管部门认可的扫测报告;最终成果数据符合海事系统的测绘成果质量要求和海图数据更新要求;
(2)完成长乐A区项目通航安全技术参数备案报告编制及评审工作,配合完成长乐A区项目通航安全技术参数备案工作,最终取得地方海事部门发布的航行通告;
(3)完成长乐A区项目风机、升压站和风电场边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海图上标注更新并在风电场全生命周期内可见。
2.3计划服务期要求
服务期:5个月,服务开始时间具体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具体服务期以合同签订服务期为准,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②具有自然资源部颁发的海洋测绘甲级资质;
(2)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截标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2项海上风电项目海图更新业绩,或海上风电项目海图更新技术指导及成果鉴定业绩(须提供合同文件等证明材料);
(3)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从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项海上风电项目海图更新项目负责人的任职经历(须提供合同文件和当期任命文件或业主出具证明);
(4)财务要求: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无连续两年亏损(需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5)信誉要求:未处于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 本次招标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投标标段的要求:_/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4年8月15日09时整至2024年8月22日17时整(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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