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煤业红柳煤矿带式输送机保护装置采购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序号 |
需求单位 |
物资编码 |
物资描述 |
单位 |
数量 |
1 |
红柳煤矿 |
20000744 |
煤矿用带式输送机保护装置 |
套 |
5 |
2.1.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90日内交货,具体交付日期按采购订单规定的交货时间交付货物。
2.1.2交货地点:宁夏银川市灵武市宁东镇 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物资公司红柳供应服务中心。
2.1.3支付方式:全额银行电汇。整单结算,货到验收合格且收到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货款60%,安装运行正常后付30%,留10%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返还质保金。质保期:所有合同货物开箱验收合格后 18个月或合同货物安装调试合格后12个月,以先到为准。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必须是有能力履行采购方案要求和提供货物及服务的生产商。
(2)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有效的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带式输送机保护装置)。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带式输送机保护装置供货的合同业绩2份,且单份合同金额不小于2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或与合同相对应的发票):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8-17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8-22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