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甘肃省
2.2 规 模: 景泰热电公司2号汽车采样机已运行12年之久,设备硬件老化严重,设备智能化程度低,该采样机无定位装置,不具备无人值守功能,且整机钢结构长宽高尺寸为18×6.5×12(米),无法对大于16米的车型进行采样,现需对该采样机机械部分及电控部分进行升级改造。
2.3 标段划分: 甘肃公司景泰热电公司2号汽车采样机机械设备及控制系统采购及安装调试招标项目标段包1
2.4 交货地点: 甘肃省景泰热电有限公司
2.5 交 货 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具体以甲方通知为准。
2.6 招标范围: 景泰热电公司2号汽车采样机机械设备及控制系统采购及安装调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近10年内(2014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汽车采样机供货合同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首页、能体现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内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含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3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9月03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9月12日17时00分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