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波县小沟磷矿采选工程井巷工程二标段主胶带斜井和南1#回风斜井劳务分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雷波县小沟磷矿采选工程井巷工程二标段主胶带斜井和南1#回风斜井劳务分包
2.2项目类型:井巷工程
2.3项目概况:
主胶带斜井和南1#回风斜井:开拓井巷工程以及中段、硐室、采准巷道,相应掘进、支护等(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4项目地点:雷波县上田坝镇。
2.5招标范围:
主胶带斜井和南1#回风斜井:开拓井巷工程以及中段、硐室、采准巷道,相应掘进、支护等(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工期:以发包人要求为准,计划开始日期:2024年9月25日;计划完工日期:2028年02月05日。要求于开工后1229日历天内完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独立履行合同。(相关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劳务资质,相关信息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jzsc.mohurd.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2 财务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提供承诺书),或提供近3年(2021-2023年)投标人出具的或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证明材料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可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财务报告。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2020年至今具有不少于1个类似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或验收证明复印件,以签署日期为准。
注:类似业绩,指井巷工程业绩。
3.4 信誉要求:
3.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5团队要求
1)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备专职安全员至少3名,并提供非煤矿山安全管理人员证书。
2)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5年以上工程施工经验并出具承诺书证明。
3.6 其他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09-06 17:00 至 2024-09-11 17: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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