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79/18-QT-430)
一、 招标条件
华电内蒙古能源 相关招标项目风电机组大部件吊装服务项目 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 2.2项目规模:乌宁巴图风电场25台海装2.0MW机组,装机容量49.5MW,投产时间2014年;嘉耀风电场33台华仪1.5MW机组,装机容量49.5MW,投产时间2014年;二连风光电场33台东气1.5MW机组,装机容量49.5MW,投产时间2011年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0月30日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风电机组大部件吊装服务项目(CHDTDZ079/18-QT-43001):嘉耀风电场33台、乌宁巴图风电场25台、二连风电场33台共计91台风电机组大部件吊装服务,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0月30日。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风电机组大部件吊装服务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适用于施工类招标项目);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适用于设计施工总承包类招标项目);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适用于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但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项目除外);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适用于监理类项目);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特种专业工程(特殊设备的起重吊装)专业承包资质; 9.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0.投标人须提供至少2台吊装吨位在400吨及以上自有车辆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以车辆购置发票或保险单据为准,其他材料无效); 11.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应具有至少50台次风力发电机组大部件吊装业绩或风力发电机组整机安装业绩,并提供业绩支撑性材料: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