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连城分公司电解四厂天车固定吊大修项目16台25吨电动葫芦采购
2.2项目类型: 货物
2.3项目概况:连城分公司电解四厂天车固定吊大修项目16台25吨电动葫芦采购
2.4项目地点:甘肃省兰州市连城分公司电解四厂
2.5招标范围:25吨电动葫芦;供货数量:16台套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项目
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
1.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独立履行合同。(相关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2. 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或者具有《特种设备型式试验合格证》,提供相应资质证书扫描件。
财务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业绩要求
投标人2021年至今具有不少于1个25吨电动葫芦及以上电动葫芦生产销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或验收证明复印件(证明材料需能反映标的物内容、时间、数量等关键信息)以签署日期为准。
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承包商负面清单。
2.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环境、安全事故,并出具承诺书。
3.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和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其他要求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4年09月19日09:00至 2024年09月30日18:0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