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吉林公司长春热电厂热电机组协同调度决策系统开发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吉林发电有限公司长春热电厂2×350MW超临界燃煤供热机组,锅炉为哈尔滨锅炉厂生产的HG1100/25.4—HMⅡ型、四角切圆燃烧、一次中间再热、平衡通风、固态风冷干除渣、全钢构架、全悬吊结构、单炉膛变压直流超临界π型锅炉,汽轮机为哈尔滨汽轮机厂生产的C350-24.2/0.4/566/566型、超临界、一次中间再热、单轴双排汽抽汽凝汽式汽轮机,发电机为哈尔滨电机有限公司生产的QFSN-350-2型、全封闭、自通风、强迫润滑、水氢氢冷却、静态励磁发电机。
范围:本项目以长春热电厂为对象,采用机理建模、数字孪生、自适应优化算法等手段,建设一套“热电机组协同调度决策系统”,建设内容包含建设热电系统的高精度仿真模型,实现系统运行性能的计算分析;建设能耗特性分析模型,实现机组全负荷范围的能耗特性分析;针对电厂机组间及同一台机组不同模式及与电锅炉的不同组合运行方式、不同热电负荷匹配下的能耗差异,建立机组多模式协同运行经济评估模型,在满足实时电负荷调度指令、实际热网供热需求,以及保障安全性的基础上,形成机组间协同运行优化组合方案与负荷优化分配策略,实现热电机组不同工况下的机组能耗及调峰能力的准确评估以及机组间的热负荷优化分配,热电调峰、发电、供热综合收益最大化。
仿真建模及优化机组实施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长春热电2×350MW超临界燃煤供热机组及其热力系统设备及2台70MW电锅炉、2台90MW电锅炉,包括热电机组、电锅炉、供热首站、供热管网及后期可能建设的储能项目等。
投标方需提供一套完全自主可控及信息安全等保二级,符合招标方软件功能需求的一套热电机组协同调度决策系统。
服务期要求:服务期暂定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系统开发并交付使用投标人。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001) 吉林公司长春热电厂热电机组协同调度决策系统开发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备至少2项供热系统或电力系统的智能优化或能耗监控或控制相关软件著作权或专利,并提供相关证书。
3.2.2 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2项供热系统或电力系统的运维协同或智能优化或控制运行相关业绩合同,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9月22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9月30日17时00分止。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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