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详见招标公告 。
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详见招标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09月23日10时00分00秒---2024年09月27日19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详见招标公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09日11时00分00秒
递交方法:详见招标公告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09日11时0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详见招标公告
七、其他公告内容
一、招标条件
新疆红山能源矿业有限公司锅炉房托管运行服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组织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新疆红山能源矿业有限公司锅炉房托管运行服务项目
2.2招标项目概况:新疆红山能源矿业有限公司锅炉房托管运行服务项目,为保证 2024—2026 年采暖季供热工作的安全、连续、稳定运行,锅炉烟气按环保要求达标排放,新疆红山能源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称“招标方”)将二台29MW(40吨)高温热水锅炉、辅机设备(风机、补水泵、循环泵、配电室)及其配套装置(包含环保系统)的运行、维护、检修、管理等工作委托给投标方负责。投标方需按照工作范围认真履行运行、维护、检修、管理等各项职责,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政府政策的规定,确保运行期间环保达标排放,详见技术要求。
2.3招标范围:新疆红山能源矿业有限公司锅炉房托管运行服务项目,详见技术要求。
2.4服务周期:2024年10月15日至2025年4月15日;2025年10月15日至2026年4月15日(2个供暖季)
2.4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5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及行业相应标准、规范、规程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单位许可证锅炉安装(含修理、改造)B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技术、资金、履约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相关人员具备资格证或操作员证。
(2)财务要求:投标人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具备履行合同能力。
(3)业绩要求:提供2021年9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不少于1项业绩资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4)信誉要求: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并且近三年企业投标资格未被受限,无不良经营行为、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并提供加盖公章的信用报告;
3.2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 2024年9月23日10时至 2024年9月27日19时(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