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利用丹东电厂厂内预留建设用地先期投资建设光伏发电项目,项目总装机容量交流侧 10MW,直流侧 11950.38kWp。厂区地面光伏建设容量 10920.78kWp,车棚光伏建设容量为 1029.60kWp。 所发电能全部为自发自用。
项目拟选用 585Wp N 型组件,组件效率 22.6%,组件数量共 20428 块。地面光伏支架单元采用Q355-C 冷弯薄壁型钢,组件竖向布置;支架固定式安装,方位角为 0°,组件倾角 32°;车棚屋面支架单元采用 BIPV 形式,组件横向布置;方位角随车棚朝向,组件倾角以 5°考虑。方阵配 225kW、320kW 组串式逆变器合 计 33 台,分散逆变,交流汇集。由于采用新型双面组件、优化布置,系统 综合效率可提升至:地面光伏 85.51%,车棚光伏 80.49%。
2.1 建设地点:辽宁省东港市丹东电厂厂内
2.2 规模: 11950.38kWp
2.3 建设工期:合同签订生效后72日历日内完工。计划2024年10月开工,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2.4 标段划分:辽宁分公司丹东电厂厂内光储氢光伏项目PC工程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2.5 本次招标采购材料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详见技术规范书。
2.6 交货地点:丹东电厂厂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 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备光伏电站工程施工业绩(要求单个项目直流侧容量不低于10MWp),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合同业绩扫描件,须包含合同首页、业绩内容证明页、签字盖章页等内容,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9月25日9:00时起至2024年10月8日17:00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