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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太仓港务有限责任公司散货分流船舶技术服务项目招标【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2024-10-1300dlztb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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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燃料公司华能太仓港务 散货分流船舶技术服务项目招标【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4-10-1-088)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苏州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燃料公司华能太仓港务 散货分流船舶技术服务项目招标【重新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江苏省,苏州市

2.2 规    模: 华能燃料公司华能太仓港务 散货分流船舶技术服务项目招标

2.3 标段划分: 华能燃料公司华能太仓港务 散货分流船舶技术服务项目招标

2.4 服务地点: 江苏省,苏州市/

2.5 服 务 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6 招标范围:为码头散货分作业水域进行技术服务工作,投标人派驻工作船艇和人员。具体包括:分流船进出港的秩序管理,分流船的水尺、苫盖管理,分流船最低配员核查、船名标识治理,船污回收管理、临时锚地的管理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5年有相关船舶港口服务相关业绩一项,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复印件)。

(2)项目经理:具有自2019年1月1日以来,相关从业经验,担任过其他一项项目副经理以上的职务,提供本公司出具的证明材料或项目合同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

4.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联系人:李工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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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ec.ch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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