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东煤制天然气管道工程(将军庙—芨芨湖支线、西黑山—芨芨湖支线)施工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包含两条煤制天然气支线管道,分别为将军庙-芨芨湖支线、西黑山-芨芨湖支线,线路总长114.118km,设计压力12MPa,管径D610mm,管道系统设计输气能力60亿方/年;将军庙-芨芨湖支线管道全长57.666km,沿线设置将军庙接收站和J1#截断阀室(B 类);西黑山-芨芨湖支线管道全长 56.452km,沿线设置西黑山接收站、新业接收站。
2.2 招标范围:准东煤制天然气管道工程(将军庙—芨芨湖支线、西黑山—芨芨湖支线)设计范围内乙供物资采购;线路、站场(含外电)、阀室(将军庙-芨芨湖支线工程)、通信工程、阴极保护、水土保持、地灾治理、三穿(含公路、铁路、河流、光缆、电力线、沟渠、在役管道、供水及灌溉设施、其他障碍物等)等施工;临时用地(甲方为确保开工先行委托办理林地、草地使用许可的除外)、三穿、林地等手续办理;用地及地面附着物补偿和协调(包括三桩和警示牌等);永久用地配合;地貌恢复及取得地貌恢复合格证、土地复垦(包含但不限于土地复垦报告的编制、评审、批复、验收以及土地复垦保证金缴纳);协助招标人永久用地征地、消防报建等手续办理;配合投产试运和保驾;工程保修,配合转资,工程验收。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1)甲供物资接收、运输及现场保管;
(2)乙供物资采购;
(3)线路工程、站场工程(含外电工程及相关手续办理)、阀室(将军庙-芨芨湖支线工程)、阴保、水工保护、水土保持、三穿(含铁路、公路、河流、光缆、电力线、沟渠、在役管道、供水及灌溉设施、其他障碍物等),地貌恢复、林木采伐迁移等施工;
(4)负责临时用地(甲方为确保开工先行委托办理林地、草地使用许可的除外)勘测定界、地类调查、丈量、地面附着物清点和协调;负责三穿(含公路、铁路、河流、光缆、电力线、沟渠、在役管道、供水及灌溉设施、其他障碍物等)、林地、草地、湿地、文物、水源地、规划区、公路开口、防雷防静电、消防验收、压力管道和压力容器安装告知并办理使用许可等手续办理;负责阴极保护桩、警示牌和管道标志桩等“三桩”、外电线路用地协调;永久用地配合;地貌恢复及取得地貌恢复合格证、土地复垦(包含但不限于土地复垦报告的编制、评审、批复、验收以及土地复垦保证金缴纳);协助招标人永久用地征地、消防报建等手续办理。
(5)负责“六通一平”。
(6)配合试运投产,开展投产保驾、工程保修,配合转资、工程验收。
(7)负责线路下沟后至投产前的注氮封存、管道保护、站场看护、设备维护保养等。
(8)负责焊接工艺评定及防腐工艺评定、焊接接头性能试验。
(9)负责施工相关二维码制作、PIM系统工程数据采集录入、智能工地建设及实施等,实现全数字化移交。
2.3 本次招标范围不含:
(1)甲供物资。
(2)智能测径。
(3)阀门注脂保养。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两个标段。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中的两个标段进行投标,最多允许中标一个标段,具体标段如下:
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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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标段内容 |
标段范围 |
界面划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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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标段 |
将军庙-芨芨湖支线管道施工总承包,线路全长57.666km,沿线设置将军庙接收站和J1#截断阀室(B类)。 |
详见2.2招标范围 |
详见施工图纸。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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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段 |
西黑山-芨芨湖支线管道施工总承包,线路全长 56.452km,沿线设置西黑山接收站、新业接收站。 |
详见2.2招标范围 |
2.5 建设地点: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奇台县和木垒哈萨克自治县。
2.6 计划工期:计划2024年年内开工(以经招标人确认并下达的开工日期为准),2026年建成,具备投产条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一、二标段)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应在有效期内。
3.资质要求
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子项目包括长输管道安装GA1)。
4.企业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长输管道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复印件(合同首页、签章页、体现施工内容页)或交竣工验收报告或业主单位盖章的证明文件。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连续三个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加盖社保章),否则不予认可。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1项长输管道工程施工业绩的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复印件(合同首页、签章页、体现施工内容页)或交竣工验收报告或业主单位盖章的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材料应能体现出任职项目经理的信息。
6.财务要求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须提供近两年度(2022年-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及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当年财务报表。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根据上述要求提供的最新财务报表的数据)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如事业单位或其他机构)没有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相关说明文件,及符合上述要求年份的财务数据等。
7.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无不良行为记录(提供截图);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截图);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截图);
(4)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法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承诺书和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
(5)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没有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事故,应提供针对上述要求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自定)。
8.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未被列入黑名单及限制交易名单(提供承诺书,评委会现场复核)。
(4)投标人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24年10月18日23:00:00(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24年10月25日18:00:0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