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华夏电力2025年#3机组、#4机组计划检修项目。#3、#4机组均为300MW亚临界机组,本次检修 包括锅炉及辅机、汽机及辅机、汽水管阀、除灰、热工、电气等部分设备的检修。
2.2 项目建设地点:厦门华夏国际电力发展有限公司指定现场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5 标段名称:华夏电力2025年#3机组、#4机组计划检修项目
2.5.1 招标范围:华夏电力2025年#3机组、#4机组计划检修项目。主要包括:#3、#4机组锅炉及辅机、汽机 及辅机、汽水管阀、除灰、热工、电气等部分设备的检修。
2.5.2 工期/服务期/交货期:44天,工期说明:#3机组计划检修时间2025年2月7日至2025年2月28日,#4机组 计划检修时间2025年1月26日至2025年2月16日。(实际检修时间以国网福建电力调度控制中心批准时间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华夏电力2025年#3机组、#4机组计划检修项目
(1)投标人基本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的民事主体。
(2)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资质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a.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修类 二级及以上)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b.具有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承压类特种设备安 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为锅炉安装(含修理、改造)(A)) 资质。
(3)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定时间为准)内必须具有至少2台次 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的C级及以上检修合同业绩。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文件(含合同首页、检修项目范 围页、签字页等复印件,若合同中无法显示机组容量,投标人可在业绩表中进行描述,合同及业绩表中均未能显 示机组容量的业绩为无效业绩)。 注:投标人的业绩必须是投标人自身的(若为联合体业绩,该投标人需是牵头 人)、与项目单位(电厂或其上级单位)直接签订的,不能以投标人的母公司、子公司、技术支持方或合作方代 替。
(4)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5)投标人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0-18 17:00:00时至2024-10-25 17:00:00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