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四川省甘孜州巴塘县、西藏自治区昌都市芒康县
2.2 项目规模:其他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履约期限从合同签订日期开始,至完成合同文件规定的调查工作任务,计划合同服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合同总工期60个月。其中苏洼龙鱼类增殖放流站设备设施升级改造要求在2025年5月31日前完成。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鱼类增殖放流站设备设施升级改造及运行服务1、承担苏洼龙鱼类增殖放流站设施设备升级改造;
2、开展苏洼龙鱼类增殖放流站2025年至2029年运行维护。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鱼类增殖放流站设备设施升级改造及运行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具有经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水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许可证物种学名包含裂腹鱼。
9.投标人具有运行鱼类增殖放流站3年及以上,并成功在单个项目放流裂腹鱼类及其他特有鱼类总量30万尾/年及以上业绩,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复印件,用户证明或公证单位出具的放流公证书等)。
10.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具有担任过鱼类增殖放流站运行服务项目3年及以上的项目负责人的经历或担任过放流总量30万尾/年及以上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经历,需提供证明材料。
11.投标人拟任项目主要人员(项目负责人、运行管理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职工,若投标人为企业单位,须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人缴纳的近半年的有效社保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缴费证明专用章。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项目负责人提供本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
12.招标人不接受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10-22 08:30到2024-10-28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