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底阁镇境内,距峄城区22公里。枣庄市位于山东省南部,东与临沂市平邑县、费县、兰陵县接壤,南与江苏省徐州市的铜山县、贾汪区、邳州市为邻,西濒微山湖,北与济宁市的邹城市毗连。枣庄市地处鲁中南低山丘陵南部地区,属于黄淮冲击平原的一部分。地势北高南低,东高西低,呈东北向西南倾伏状。项目位于村镇已开发的鱼塘养殖区,区域内硬化路和村村通公路纵横联通分布,周边15km范围有滨莱高速(G1515)、岚曹高速(S38),省道S213、S318、S241和县道X013、X014、X034。
本项目直流侧装机容量为50.106MWp,交流侧装机容量为50MW。其中,单晶双面双玻组件,采用柔性支架方式安装,直流侧装机容量为49.563465MWp;叠层钙钛矿组件,采用固定式支架方式安装,直流侧装机容量为0.5425MWp。本项目配套19.6MW/39.2MWh储能,共两部分,一部分为5.1MW/10.2MWh云储能(投标人负责施工),另一部分14.5MW/29MWh采用租赁形式。本工程拟配套建设一座110kV升压站,升压站位置经纬度117.81443444,34.67405589,范围96m*125m;设置一台63MVA主变,新建升压站T接至峄之光光伏升压站~叶庄110kV线路。
建设地点: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底阁镇境内。
2.2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EPC总承包,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光伏区、新建1座110kV升压站、集电线路、送出工程、综合楼装修、5.1MW/10.2MWh云储能系统的勘察设计,全部设备(不含所有光伏组件、逆变器设备、固定支架以及5.1MW/10.2MWh云储能系统相关设备,其中本项目所有支架基础预埋下立柱由投标人采购)和材料采购供应、建筑及安装工程施工(含所有甲供设备)、项目管理、试验及检查测试、系统调试、试运行、消缺、培训、验收(含各项专题、阶段验收、竣工验收等验收)、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等服务;同时也包括质保期内所有备品备件、专用工具采购供应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整理提供服务等工作,负责本工程完整的数字化交付及实施服务,以及办理并网手续、调度及供电手续、配合征租地、以及配合发包人开展相关科研工作。
2.3计划工期/服务期/交货要求
计划于2024年11月25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人通知为准),2024年12月31日前并网。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或地方验收标准并满足设计文件及其他相关规范的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①独立投标人或者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②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勘察方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注:须包括全部3个分项资质:勘察、设计、物探测试检测监测)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方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或新能源发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④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乙级)及以上资质;
⑤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具有承装三级及以上、承修三级及以上和承试三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
⑥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说明:联合体参与投标时,各方资质要求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内容确定。
(2)业绩要求:满足以下两种业绩之一(须提供合同文件等证明材料,材料中须体现项目规模及具体工作内容,合同证明材料须体现盖章及合同签订时间等信息)
①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投标人具有至少1个作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的50MWp及以上容量的集中式并网光伏电站EPC总承包或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业绩;
②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联合体设计方具有至少1个50MWp及以上容量的集中式并网光伏电站施工图阶段设计业绩;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联合体施工方具有至少1个50MWp及以上容量的集中式并网光伏电站施工业绩。
说明:若投标人提供EPC或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以联合体成员在该业绩中承担具体工作和在本项目承接工作联合认定(以合同文本等证明材料及联合体协议分工内容为准)。
(3)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的拟任项目经理(由牵头方拟派)应具有有效的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个50MWp及以上的集中式并网光伏电站工程EPC总承包或设计施工总承包担任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及以上任职的经历(须提供投标人当期任命文件或业主出具证明、相关业绩合同等材料,且材料中须体现具体工作内容及项目容量等信息)。
(4)信誉要求: 独立投标人或者联合体各方未处于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联合体各方专业范围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内容确定。
(5)财务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近3年(2021年、2022年、2023年)无连续2年亏损。
(6)其他要求: / 。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方不超过 3 名 (含牵头方)。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 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的投标
3.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3.4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投标标段的要求:/。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10月30日9时整至2024年11月5 日17时整(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