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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石河子市分公司南区处理中心外接暖气及院落地面硬化施工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2024-11-1100dlztb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招标公告

新疆招标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业主(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业主南区处理中心外接暖气及院落地面硬化施工项目(二次)(项目编号:0634-244XZ3QJ0363)”采购项目项下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对采购平台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一、项目名称:业主南区处理中心外接暖气及院落地面硬化施工项目(二次)

二、招标编号:0634-244XZ3QJ0363

三、招标内容:

采购内容

控制价

工期

石河子市 南区处理中心外接暖气及院落地面硬化

512447.48元

合同签订后20个自然日内完工(因甲方要求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或者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工期相应顺延)

(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注: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自治区区外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企业若中标应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8年4月2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规定,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http://jsy.xjjs.gov.cn),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须具备在新疆区内独立签订合同和开具工程相应发票能力,或具备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5日内签订合同,或具备在正常条件下5日内开具工程相应发票。

5.

6.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具备至少三项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

7.

8.其他要求:

8.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的;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8.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中国邮政集团高管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且未与中国邮政集团产生经济纠纷,未被中国邮政集团列入采购禁入名单;

8.3.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9.投标人承诺

9.1.投标人不得以挂靠、外借公司资质等形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9.2.投标人中标后须购买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9.3.投标人中标后应接受项目建设单位委托,负责并在20日内办理完成承揽项目的建设手续,以及公安、消防等项目申报手续等,并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办理相应的验收手续。如中标人不能按照要求及时完成办理手续,建设单位(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施工合同,所有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9.4.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对公账户开立。

供应商需承诺中标后在甲方指定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开立对公账户,用于邮政支付资金的回款账户。并承诺该项目员工代发落户石河子邮政金融网点。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五、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inap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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