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乌海能源各单位矿用泡沫降尘装置及泡沫降尘剂采购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序号 |
物料描述 |
单位 |
数量 |
使用单位 |
备注 |
1 |
矿用泡沫抑尘专用液 |
吨 |
15 |
五虎山煤矿 |
|
2 |
矿用泡沫抑尘专用液 |
吨 |
30 |
老石旦煤矿 |
|
3 |
矿用泡沫抑尘专用液 |
吨 |
50 |
利民煤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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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矿用泡沫抑尘专用液 |
吨 |
20 |
公乌素煤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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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矿用泡沫降尘装置 |
套 |
2 |
五虎山煤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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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矿用泡沫降尘装置 |
套 |
4 |
老石旦煤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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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矿用泡沫降尘装置 |
套 |
3 |
利民煤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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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20日内交货。
交货地点:内蒙古乌海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为投标产品的生产制造商。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产品名称须包含:矿用泡沫降尘装置。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矿用泡沫降尘装置销售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11-18 14: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11-23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