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服 务 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2 招标范围:负责甲方厂区的治安保卫和反恐工作;门岗和监控岗的24小时值守工作、巡逻岗24小时巡逻工作;24小时对甲方厂区监控画面进行监视;负责甲方厂区防撞柱、道闸门的日常检查;负责安保器材、保卫车辆的检查、维护保养等工作。(详见技术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3.2 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1项及以上保安服务业绩证明材料,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20日08时30分起至2024年11月27日17时00分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