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项目概况:为了达到矿井的标准化建设要求,需要每年为矿井制作各类标识标牌、印刷品及文化产品。由于布尔台煤矿自身不具备加工制作能力,故需要外委实施。
采购范围:该项目为布尔台煤矿标识标牌及印刷品制作服务项目。主要涉及布尔台煤矿各类标识标牌、印刷品、文化产品设计、制作及安装服务等。
计划服务期:3年,实际起始日期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
质量要求:服务质量须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质量等级为合格,详见技术文件。
安全要求:安全责任主体为投标人,具体以安全协议约定为准。
质保期:质保期至验收之日起1年。
付款方式:到货验收合格后按进度付款(按到货数量据实结算),在质保1年内无质量问题退还合同价款的10%。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印刷经营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同时包含图牌板及印刷品加工制作内容的合同业绩2份,且单份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及每份合同对应的任意一张增值税发票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增值税发票扫描件的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含税、不含税金额须清晰可查,发票开具截止时间须在2024年9月25日前(不含),否则按无效认定。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投标人须自有彩色数码印刷机、黑白高速一体机、喷绘机、雕刻机、激光切割机、UV打印机,须提供设备购置发票,或合同和出厂合格证。
【8】其他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不小于100平方米的标识标牌加工制作厂房,须提供房产证扫描件或者房屋租赁合同扫描件(以投标人或其法人代表自有或租赁均可,其它情形不予认可)。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11-26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12-02 16:00:00。